實在,抄襲本身的作品這類事,我生前就乾過,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這麼乾了,在這方麵還是有必然的經曆的。
“唉!”我重重的歎了一口氣,“煩死了!還是出去透透氣吧!”一邊著牢騷,一邊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我的雙眼,目不轉睛的盯著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殺人的話,恐怕這傢夥此時已經被我殺了幾百次了。
一向找不到靈感的我,開端動起了歪腦筋。≥≧很快的,一個歪點子便從我的腦海裡跑了出來。
此時現在,這個混蛋傢夥,正一邊灌著啤酒,一邊東拉西扯的說著甚麼,看模樣非常的歡暢,明顯底子冇有把之前犯下的錯誤放在心上。
這讓我非常的猜疑,之前也說過了,我生前也乾過抄襲本身作品的事情。當時也和現在一樣,因為靈感的缺失,導致我寫不出東西,而與網站方麵又有合約的限定,必須在規定時候內交稿,以是到了最後,我隻能厚著臉皮來了次本身抄本身,以此來對付了事。
一邊感慨難過,一邊徐行向前,拐過一個轉角,我走到了酒吧門口。抬開端,看了一眼閃動的招牌,喃喃自語了一句,“那幫傢夥明天會在這裡嗎?”
本來按理來講,幾天的工夫已經寫了十幾萬字了,小說的進度算是相稱快了,我應當感到歡暢纔是。可不曉得為甚麼,我看著麵前的作品,卻一點也歡暢不起來,乃至產生了討厭的情感。
心頭的肝火越燒越旺,身材跟著開端蠢蠢欲動起來。我不自發的捏緊了手裡的杯子,漸漸的從坐位上站了起來,腦筋裡甚麼也冇想,就想著用手裡的杯子,給那混蛋開個瓢,算是給他一個標緻的見麵禮。
走出版房,分開家,帶著煩躁的心,出門散心去了。
我下了車,徐行走進老外灘,俄然有種故地重遊的感受。看著麵前再熟諳不過的場景,內心又莫名感慨起來。前不久,我到這裡來時,我的名字還叫作“淩峰”,可現在,我卻換了一個全新的身份,走在這條已經熟諳到不能再熟的路上。
盤算了主張,我就迫不及待的完工了。
抱怨過後,我試著把手放到鍵盤上持續打字,可手卻沉重到提不起來。一氣之下,隻能關了電腦,坐在椅子上,兩眼無神的盯著窗外。
固然說這麼做並不但彩,也並非出於我的本意,但我想得也很明白,與其如許呆,等著那不曉得甚麼時候纔會呈現的靈感,白白的華侈時候,還不如像如許動點歪腦筋,早點把任務做完,這纔是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