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亮將血書讓刀疤六看過,刀疤六大字不識幾個,也就能看個大抵。
因為路比較窄,近二十多人的步隊被拉成了長條,首尾相隔的比較遠。
這苦逼的日子,也算是到頭了。
刀疤六固然有些擔憂,但想想那贖金但是百萬之巨,太讓貳心動了,現在在北邙山盜墓,累死累活的,也撈不到甚麼錢,如果能拿到如此一大筆的錢,這輩子也能清閒歡愉了,還在北邙山呆甚麼。
刀疤六哈哈一笑道:“這個我天然曉得,等贖金到手,再脫手不遲,到時候,第一個讓你嚐嚐豔屍的滋味。”
腦袋彆在褲腰帶上的人,做事天然是謹慎非常的。
而最後斷後的,是兩個強健一些盜墓賊,手裡持著明晃晃的長刀。
隻要分開這兒,北邙山這麼大,就算他們搜山的話,想要找到人,那的確就是大海撈針。
刀疤六道:“接下來何故行事?”
曹亮瞥了一眼羊徽瑜,道:“兄弟我盯梢這女人已經是有些光陰了,她乃洛陽富商之女,家財萬貫,兄弟我本來就是打算趁她本日上山掃墓之時將她綁票,然後向她家訛詐百萬錢。此富商愛女心切,必捨得花這個大代價的。”
“好,乾他孃的,撈了這票以後,老子也不在北邙山混了,這鬼處所,還真不是人呆的地!”
這大抵也是刀疤六臨時信賴了曹亮的話,將曹亮視做了合作的盟友。
低調纔是儲存之道,北邙山緊鄰洛陽,一旦被髮明,分分鐘就能被官兵給滅掉。
曹亮重視到刀疤六已經走到了步隊的最前麵,他和阿福阿貴三小我,處在全部步隊中間靠後的位置,而羊徽瑜和小琴則是被兩名盜墓賊裹挾著,跟在曹亮的身後。
最無益的前提就是曹亮手中有劍,而阿福阿貴手中有刀,他們的兵器被冇有被繳。至於馬,則被刀疤六給放棄了,在這山林當中,藏人輕易,藏馬則要困難很多。
這也是刀疤六他們混跡北邙山多年,都未曾失手的啟事。
刀疤六躊躇了一下,道:“萬一他們如果報官,如何辦?”
曹亮將血書遞給了老秦頭,喝道:“你歸去將這封信交給你們家老爺,就說你們家蜜斯在我們手中,讓他從速地籌辦一百萬錢,明日中午之前,將錢送到北邙山來,如若不然,就等著收屍吧。另有,如果你們膽敢報官的話,來歲的明天,就是你們家蜜斯的祭日。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