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疇昔把三合板抬起來,底下暴露了六個紙箱,此中有五個是密封的,一個冇有密封,沈強翻開阿誰冇有密封的紙箱,瞥見了一個相框,相框裡恰是張慧琳和她女兒歡歡的照片。而相框的上麵,是疊得整整齊齊的一堆條記本。沈強拿出那些條記本中的一本,翻開來看,發明是張慧琳寫的日記。
“有甚麼題目?”
張慧琳在出租屋裡被捕以後,警方本來要傳喚房東劉金山,但當時劉金山正躺在病院的重症監護室裡昏倒不醒,住院的啟事非常奇特:因下體受傷失血過量,臨時昏倒。因為他還在住院,警方臨時冇有傳喚他。在審判中,警方也問了張慧琳關於房東劉金山是否曉得她販毒和殺人的事情,張慧琳表示除了本身,冇有人曉得她做的事。不過沈強重視到,當提到房東劉金山的時候,張慧琳的神采變了一下,彷彿很不歡暢。
在此之前,沈強曾讓王科去病院問了劉金山的主治醫師,主治醫師說,劉金山的下體應當是被刀片一類的利器割傷了,固然顛末及時搶救保住了命,但今後今後卻不是一個完整的男人了。
劉金山把鑰匙交給了沈強。臨走之前,沈強假裝很不經意地問他:“你這傷如何回事?”
張慧琳就逮之前,在郊區裡有兩套房產,但為了便於處置違法活動,掩人耳目,她挑選帶女兒歡歡租房住。她租的是一個叫安居小區的長幼區的屋子,房東是一個叫劉金山的人。
沈強有點衝動,從速把那些紙箱全數搬了出來,拆開,發明每個紙箱裡都裝滿了條記本,上麵全都是張慧琳寫的日記。
“沈隊,其他房間每個角落都找了,冇有看到照片。”王科來向沈強陳述的時候,沈強正站在張慧琳的寢室了裡。他翻遍了寢室裡的箱子和衣櫃,也冇有發明照片,就連床底也冇有,他不由皺起了眉頭。
沈強強行推開浴室的門,發明張慧琳躺在浴缸裡,神采慘白,頭方向一邊。一隻手搭在浴缸邊沿,另一隻手的手腕割破了,放在浴缸裡,浴缸裡的水全數被染紅了,而放水的龍頭還在不竭往浴缸內裡注水。血水從浴缸裡溢位來,染紅了空中。地上放著一把生果刀,生果刀的中間是一個被咬了一口的青芒果。全部浴室裡滿盈著一股潮濕而濃烈的血腥味,這讓統統人都感到驚奇。
沈強和王科出來的時候,他正戴著耳機聽甚麼東西,見有人出去,鎮靜地摘下了耳機。
沈強一邊走著一邊說:“是啊,他必定是做了甚麼好事,惹到甚麼人了。”他嘴裡這麼說著,內心卻想到了張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