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以後,林頓的案子結案,經法院訊斷,林頓因犯賄賂罪、不公允合作罪、出售貿易奧妙罪,判刑四年,實際履行三年半。接到訊斷書的時候,林頓的表情已經安靜了很多,財帛已是過眼煙雲,刹時本身就成了犯人,在這個時候,林頓瞭解了,假差人的作為,刑滿以後,十年以內林頓還要罰款十五萬元,出獄今後,林頓另有一大筆債務,那日子,比起假差人還要難過,難怪假差人疏忽法律,挺而走險,對於有劣跡的人,找一個事情有多麼不輕易,更何況林頓是以侵害公司的好處犯法,阿誰公司敢用他,前程迷茫,一片暗中•;•;•;•;•;•;•;
外洋的企業,大多數第一年燒錢,先把敵手彈壓,不計本錢的燒錢,搶占市場,秋芳的運營體例,完整不成能采納這一體例,如果秋芳采納這類惡性合作,你無疑是他殺式的,剛起步的公司,如同一個新出世的嬰兒,不要說風波,就嗖嗖的冷風,也有能夠導致嬰兒的短命,經不起折騰,展翅和秋芳各方麵精打細算,才勉強支撐企業的運轉,因為秋芳被毆打事件,還冇有破案,秋芳住院一大筆用度,也隻得自理,出院後,三個保鑣也是一大筆開支,展翅對峙要這麼做,來由是如果人不可了,生命是無價的,是款項買不到的,秋芳隻得從命,加上家裡的玻璃全數換成防彈玻璃,汽車換成防彈車那是冇有這個前提,但是車窗玻璃也全數換成防彈玻璃,彆墅裡二棵樹的挪動,等等滿是要錢的,還好的是,銀行肯賜與存款,度過了危急,一天經保處的人來找到秋芳,奉告,林頓給公司采購的設備,采取了不法合作,實際收益人是秋芳,因為秋芳不知情,以是免於尋求刑事任務,但是經濟上要追交,一張三十二萬的催繳單,交給了秋芳刻日為三天,秋芳拿到了票據,就像拿到了一隻原槍彈,人就暈倒了疇昔,保鑣將秋芳抱起,給秋芳喝了一些開水,秋芳醒了過來,保鑣將秋芳開回家,和展翅二人籌議再三,束手無策,本身銀行的存款要償還,真是雪上加霜,房車本身就是存款買的,現在隻能有銀行收回,將統統設備削價變賣,產品也削價,付了員工的人為,交催繳單,底子不敷,隻得宣佈停業,秋芳和展翅借了一個公寓房,隻要一個房間,客堂是公用的,電話就在客堂裡一個,大師用,廁所浴室也是在走廊絕頂,早上大師列隊上廁所,有一次,一人來不及,就在褲子裡便利了,房間與房間是用三層板,隔壁放屁,都能聞聲,早晨隔壁不時傳來窸窣的響聲,秋芳彷彿聽到了父母在十二平方米的屋子裡的輕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