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家建新房,用父親的話來講,占了他家巴掌大的一塊菜地,而他果斷不準,提出要我家拿最好的一畝任務田來換。父親當然分歧意,隻承諾拿橋頭的水田用雙倍的麵積來抵。他家也分歧意。厥後,父親就強行完工了。
拆開紅包,內裡是12張整齊的拾圓紙鈔。我不由地想起他在電話裡對我說了那句“必然要來,我們要填謝一下的。”有一句話說,重恩不言謝。母親對於他的孫子而言,是有拯救之恩的,卻在而後二十年的光陰裡無聲無息,乃至,在他們一家移居縣城後,再也冇見上一麵。但是,當孩子長大成人,經曆人生大喜之時,他的爺爺,阿誰與我家有過牴觸的白叟起首想到的是要聘請我的母親退席。在這類場合,一杯酒,是無聲的感激,亦為至高的戴德,最高的禮遇吧。
母親活力了,厲聲喝道:“你如何能那樣想?那是一條命啊!”
我慚愧了。對於恩仇情仇與生命的話題,在母親麵前,我過分陋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