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一頓,您說得倒輕巧,您曉得這裡時溫哥華不是海內,隨便請一頓要多少錢嗎?你一個月纔給我多少餬口費,在這裡一個飯盒都要12加幣,摺合群眾幣70多塊哪。而朱阿姨那人您又不是不曉得,我請她,層次低了點,她那嘴巴還是給您天下通報。如果請高了,你不是眼睜睜地把本身親閨女往死路上逼嗎?我那裡有那麼多錢買單啊,您是想我賣身餐館,洗盤子還錢還是如何的。可惜這裡是溫哥華,您閨女我隻能做黑工的溫哥華,一個洗盤子的黑工一天頂死賺八個加幣,還不敷喂嘴巴呢。就算我想洗盤子還錢,人家老闆還不見得同意……”
但她冇有機遇說出來。
一時候她竟然有了母親不如黑社會的感受。
“這甚麼跟甚麼啊,賊喊抓賊有這麼個誹謗人法嗎?而您是我母親,能不能彆人一吹風,你就下雨啊?那天的事,那裡是我要她請啊,那一頓是她們幾個合計起來選來顯擺的,如何就成我的錯了。我也不想去啊,可兒家抬出您白叟家停止威脅,不去就是不給麵子,不去就是上不了檯麵,不去就打越洋電話告狀。就衝她這手,我敢不去嗎,我能不去嗎?我的母親大人,您聽聽大眾的心聲,講講事理好嗎。胳膊肘不帶這麼外拐行嗎。”
但如何也架不住這是加拿大啊。
“如何著了,你媽媽我一個月給你六千群眾幣開餬口,你還嫌少瞭如何著?你知不曉得在海內供一個大門生才花多少,一個月八百頂天了。你媽媽我一個月給你這隻曉得消耗,不曉得贏利的累墜六千元,你還嫌棄如何著,要曉得你爸爸和我兩小我,一個月才一千不到的餬口費呢?安以倩,媽媽曉得你從小過慣了好餬口,吃喝拉撒統統都要高標準,可你哪能不能為媽媽考慮考慮,要曉得你媽媽這邊喝涼水都要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