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起杯子正籌辦喝下,不想門鈴卻在這個時候響了。
好敬愛的孩子,皮膚白白淨淨的,眼睛笑起來的時候都眯成一條縫了,長得也很帥氣,果然跟雷曜有幾分神似,難怪他死活不肯做dna,這那裡還用鑒定,底子就是一個縮小版的雷曜嘛。
程驍從袋子裡拿出一根黃瓜,往水龍頭下沖刷著,轉過臉來兩不誤的跟中間敬愛的小傢夥談天,“嗯,叔叔的技術固然不能跟你媽媽比,但是應當也還不錯。”
“哲林,你先玩會兒,叔叔給你做打滷麪去,我買了食材哦。”把懷裡的孩子放到沙發上,程驍摸摸他的小臉,耍起袖子擰起茶幾上他事前買好的菜就去處廚房的方向。
這孩子,真是知心!
見他欲要搶過他手裡的袋子,他從速俯身將他從地上抱起,用腳把門帶上,抱著他往客堂裡走,“冇多重的,叔叔哪兒能讓你擰,不過還是很感謝你有這份心。”
“哲林,早上就吃明天剩下的披薩,好麼?我用微波爐熱了裝在盤子裡了,你一會兒記得趁熱吃哦。另有牛奶,我也放在餐桌上了。一小我在家要乖乖的,不要給陌生人開門,有事就給乾媽打電話。中午乾媽如果趕得返來的話,就給你帶好吃的,趕不返來我就幫你叫餐。”
媽媽都去美國三天,期間也給他打了電話,說找到雷爸爸了,他也跟雷爸爸在電話裡聊了好長時候,但是光聽聲音看不到人感受還是有點失落。
捧著杯子方纔喝下一口牛奶,俄然聞聲門外有人叫本身的名字,哲林下認識的一驚。
不對,乾媽應當有鑰匙的。
“嗯,哲林拜拜!”乾兒子年紀小,但是很懂事,林夏倒也放心,應了聲就奪門而出了。
他感覺找乾媽的人萬一有急事應當會給乾媽打電話,再不然,他按一按發明家裡冇人應當就會主動分開。
“好等候呀!”撐著小臉一副流口水的模樣,哲林感覺這個叔叔真是馴良可親。
莫非是乾媽健忘帶東西了,不會吧?
吧嗒吧嗒的嚼著披薩,哲林俄然就好馳念媽媽做的菜。
這裡前次他來過,固然此次比前次潔淨了一些,估計是看在有孩子在的份上,那女人的臟衣服總算是冇到處丟了,但是一看她就不是那種做飯的人,能給孩子吃甚麼?
聽清楚他說的話以後,哲林從速跳下地去開門了。
“哲林,我曉得你在,叔叔不是好人,是你雷爸爸讓我來看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