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我起床,他放下條記本:“用飯了。”
換好衣服去洗漱,隔著洗手檯,我看著鏡子裡的本身。因為高質量的充足就寢,眉眼都是伸展安閒的,眼睛水亮有神,麵色白淨晶瑩,透著天然的桃花粉。從內到外都是沐浴在幸運中的模樣。
男人醒過來,大手貼了貼我額頭:“難受麼?”聲音嘶啞,直直撞進心底。
他推行華爾街精英的餬口體例,非論前一天早晨加班又或是插手酒會到多晚,次日必然是淩晨五點鐘起床,健身四非常鐘後沖澡,精力充分地投入事情中,毫不讓人看出他均勻每天歇息時候不超越六個小時。
洗漱完一出門我就楞了一下:這是……回越城了?再細看,才氣發明這棟屋子與程嘉溯在越城的彆墅裝修得非常類似,但細節處還是有所分歧。
竟是個五六歲的小女人,稠密的褐色頭髮,虎魄色眸子,略大的門牙――活脫脫一個幼年版艾瑪・沃森。
小女人用力翻著白眼,彷彿不如此就不敷以表達她的鄙夷:“你不就是想做我媽媽麼?連奉迎我都不會,真是冇用的女人。”
我無法攤手,解釋道:“我是客人,不是你家的保母。”
他走了好久,我還呆呆地回不過神來,直到樓梯上再次響起“啪嗒啪嗒”鞋底擊打地板的聲音。程嘉溯不在的時候,程呦呦看起來沉著多了,不屑地扯著嘴角:“噁心!”
但是事與願違,程呦呦有點吃力地邁著小短腿爬上餐椅,仰著下巴教唆我:“牛奶!”那頤指氣使的神情,的確跟程嘉溯一模一樣。
“這是我家。”我冇骨頭似的往下竄,冇一會兒又滑進被子裡,把本身裹成春捲。男人也自但是然地在中間躺下,順手拽了被子一角擋住本身,擁住我輕拍幾下,“快睡吧。”
但男人現在不但不冷酷,反而顯得極其和順,和順得讓我狐疑本身在做夢。不是夢裡的時候,他就連保護我,也是惡聲惡氣的,纔不會有如許暖和得令人落淚的語氣。
程嘉溯揉揉眉心:“用飯吧。”
我點點頭,起家送他出門,莫名有點老婆送丈夫出門的怪誕遐想。就在我點頭想將浮想連翩甩出腦海的時候,他忽地傾身,在我唇上悄悄吻了一記。
這個麵貌出眾如小天使的小女人現在倒是滿眼戾氣,嚷嚷著:“我餓了!為甚麼還不用飯?”
“噗!誰、誰要做你媽媽了?”我哭笑不得,又震驚萬分,“我連你爸爸是誰都不曉得。”
幸虧房間裡暖氣很足,地暖溫度很高,即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會感覺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