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歸根究底,到頭來,還是變成了她的錯。
“等等!我簽!”
拽甚麼拽!皇馨熒在心底暗罵了一句,麵上卻虛假的賠著笑。
也是,夜寒宇本來就是個蠻不講理,唯我獨尊,霸道得不成一世的人,還想希冀他提出的前提好到那裡去?
第八條,皇馨熒不能分開夜寒宇半步,必須時候在他視野內。
第三條,皇馨熒必須去寒宇個人上班,作為夜寒宇的貼身秘書,任他調派。
這下,皇馨熒憂?了,賣慘不成,反被坑,墮入更加不成挽回的絕境,如此悲慘,也是冇誰了。
從她坐下開端,夜寒宇的眼神,幾近就冇如何逗留在皇馨熒身上過,深知本身對她冇法狠下心,隻能以此體例提示本身,要想將她奪返來,必須狠!
他說得越是輕鬆,就越是不容人回絕。
但是…真的要簽下,這麼喪權辱國的賣身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