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楊總監一覺醒來,腿傷多年惡疾,如親信大患,彷彿終究一夜病癒,精力抖擻的在房間裡跑來跑去,腿輕如燕,鎮靜地找到白宇,對白宇的藥膏讚不斷口。
車直接開到展廳外,被安保職員攔住了,楊總監遞上屬於白宇的參展商證件,然後才被放行。除了這些安保職員,核心已經有真正的差人在巡查,保持次序。這畢竟是珠寶展品,極其貴重,又是大型活動,人流湧動,不得不出動差人。
楊總監細心機慮半晌,確切感覺白宇送給本身的那麼奇異的藥膏,也應當付錢纔對,而白宇卻充公他錢。這類藥膏,應當很貴的吧!實在對於楊總監來講,病癒的腿,令媛不換,那種藥膏,應屬於無價寶。
花點錢,確切是應當的。
但能少花點錢,不讓本身太虧,還是要考慮到的……
實在細心一想,貌似這錢,還真得楊總監來掏?為甚麼?略微闡發一下啊……白宇和楊總監商定,白宇給他治好腿傷,他為白宇辦好這件事。這就是商定,冇有更多的附加前提了。
就花點錢,幫白宇把這事辦好了吧!
起首找到他的一個朋友,是廠州市裡的一個珠寶商。據這位朋友流露,此次珠寶展銷會,是市內幾個龍頭珠寶企業結合主理的,插手展銷會的商戶名額,暫定市內的珠寶商。
白宇扭頭扣問楊總監:“如何連小我都看不到?我們來錯處所了吧?”
可謂是門庭蕭瑟。
過程幾番波折……終究又得知,想要插手此次的珠寶展銷會,具有一片屬於本身的珠寶揭示發賣的權力,還要付錢……租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