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那小畜牲奪我公司時,他在哪兒?”
“這些年,那小畜牲做的事情,還不都是他默許的?你們現在能找到我,莫非不是早已經曉得了我的統統?”
為首的是個花臂男,他吐出口煙,噴在林風的臉上:“打了你快三年了,哥曉得你人不錯,可我的店主身家幾十億,保鑣無數,如何能夠嗝兒屁呢,兄弟,對不住了,老端方。”
一邊說,他們之間相互敬著煙,彷彿老友普通。
“他忘了,我可永久不會健忘。”
“大少爺,老爺他......”老者彎著腰站在那兒,誠惶誠恐,想開口,但是又不曉得如何說。
林風的雙眼變得通紅,一步一步走向老者。
林風緊緊攥著拳頭,眼中充滿了無儘的痛恨。
三年內林楓換了十幾份事情,做為白領,送過快遞,守過大門,但無一例外,隻要到發人為那一天,這幾個地痞就會定時呈現在林風麵前,把林風暴打一頓,然後將人為搶走。
“王伯,彆再來打攪我安靜的餬口,我就感謝他了。我累了,真的累了。”林風怠倦的說了句,將臉上的淚水抹去,朝前走去。
“現在他最愛的兒子死了,想起我了,他說過,我這個畜牲兒子永久不要再踏進他林家大門,莫非他忘了?”
林風猛吸一口將剩下的半截煙吸完,然後諳練的捧首蹲在了地上,“行了,彆廢話了,脫手吧。”
林風從口袋裡取出一張報紙,頭版頭條,都城林氏家屬擔當人於昨日飆車身亡,林風嘲笑了下,將報紙撕成了碎片。
“王伯,我們如何辦?大少爺他.....”身後一人,忐忑的看著王伯。
林風滿身像扯破般,躺在地上,一動不能動。
五年了,竟然還不肯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