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及來啊,這兩家人家還是姻親呢,但若不是姻親,也出不了這檔子事!”高知山一邊走一邊對坐在肩輿裡的袁潤道,“這王李兩家,王家的大爺,娶了李家的二孃,然後兩小我的女人,又嫁到了李家去。這本是親上加親的事,卻不料李家大郎雖與王家二爺同朝為官,倒是政見分歧,成果李家大郎便寫信讓本身的弟弟把王家大蜜斯休回了家。因而兩家人反目成仇。此次的械鬥恰是王家大爺帶人上門去討要自家女兒的嫁奩,成果爭鬥起來的。”
本來這裡和中國當代一樣,官員本人並不是個個精通律法,而是靠師爺來幫忙措置相乾的事件的。普通地來講,以一個縣為例,師爺凡是有兩位,一名刑名師爺,一名錢穀師爺,前者精刑律,後者曉政務,也算是優化配置了。
當然了,這些目光中也包含了對這些強匪的悔恨,倒是對阮玉珠隨便殺人冇甚麼表示,看來這並不但僅是因為她“見義勇為”救了知縣大人的啟事,而是對於擅殺強盜這類事,官府向來不究查任務。
“本朝不以筆墨談吐開罪,這位女人言重了。”高知山不覺得然——先前在縣衙裡時不向袁潤問過了,這個女子與她並無甚麼乾係,隻是路過的一個江湖客,路見不平拔刀互助,救了新知縣。若不是看在這女子是從劫匪手中救出知縣大人的仇人,他都不帶理睬她的。
而前來清算屍身的眾衙役等人,看到那些身強體壯的“劫匪”屍身,對以一敵眾,全滅對方的阮玉珠都投來了佩服和吃驚的目光。
高知山和於樂水連連點頭表示附和,說這縣裡一向安然無事,百姓們安居樂業,臨時冇有衙役坐鎮也不要緊,先把案發明場。
袁潤心頭一跳,忙接過來一看——公然是六張賣身契,並且寫了名字,生辰八字,以及體貌特性……
袁潤也是很自發地把本身和阮玉珠歸到一體去了——實際上她但是一小我都冇殺,隻是用槍打傷了對方的腿,然後對方他殺了罷了。
高知山笑道:“大人乃一縣之主,日理萬機,管這些做甚麼。轉頭下官為大人找一名高超的刑名師爺也就是了。”
在魏國,因為男女“劃一”,招婿者以妻為尊,娶妻者以夫為尊,各自都有被休棄的前提,男休女的“五出”,和中國當代“七出”的差未幾,乃是不孝敬父母、無嗣、與人通姦,以及誹謗家屬成員豪情的、犯殺人及以上重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