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馬車從鎮口駛入,兩旁各有一名結實的侍從持劍騎馬隨行,這架式明顯非普通人家。
玉燕通過上麵的落款,曉得了少年的名字——孟禮!
簽下賣身契,他們便認命了。
——以下是註釋——
少女開價一百兩,彷彿是獅子大開口。前麵一降再降,現在隻要三十兩,還是偏高。畢竟這代價按普通行情,足以買兩到五個丫環,放在她身上隻能買一個,無疑是虧蝕的買賣。
他看著玉燕,暗道不愧是將來差點做了武則天第二的人物,現在運氣的齒輪還未開端轉動,便表示出了賽過同齡人的機靈。不過,他在此事上冇籌算作假,便道:“你想在哪兒簽?”
隻見一個身穿粗布衣衫、梳著麻花長辮的肥胖少女低頭跪在地上。其跟前放著一塊木牌,上麵歪歪扭扭地寫著“賣身救母”四個字,中間標註著賣身代價。
即便有不甘心的人,也鬥不過主家和官府,翻不颳風波。
這是究竟,哪怕她說了啟事,事情失實,還是冇法竄改。
少年瞧清楚今後,當場為之失神。
心中肯定了某種能夠,少年回過神來,按下情感,看著少女安靜地問道:“女人叫甚麼名字?”
當下賣身為奴的事按規定要到縣衙去公證備案,可實際環境是百姓過得太苦,賣身為奴之事常有產生,趕上災年就更不消說了。都去縣衙辦理,衙門辦事的人底子忙不過來。
王梧聞言,舉目掃視四周,找了個合適的位置,把馬車趕疇昔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