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稍等,我頓時去拿。”呂狐仙認得周鈺,曉得他有錢。
步雯被他說的麵紅耳赤,內心甜美羞怯,偷偷瞧了封禪一眼。本來想辯駁,但是俄然覺著挺好,剛到嘴邊的話又嚥了下去。
“多謝周兄,鄙人便卻之不恭了。”封禪也不是婆婆媽媽的人,稍作躊躇便收下寶劍。
封禪三人到來時,綠竹閣內已有八人在等候,看模樣都很急。但是再急也冇用,馮七手並非真的有七隻手,一次隻能救一個。
封禪正躊躇換一把稍次的劍,卻見小瘦子周鈺和步雯一起走了出去。 人逢喪事精力爽,小瘦子樂嗬嗬笑個不斷,而步雯瞥見他後出現一絲紅暈。
看到他的手指溢位鮮血,步雯暴露擔憂之色,拿出一條手帕想幫他包紮。封禪卻回絕了她的美意,竟然略微用力,把傷口割得更深一些,任由鮮血滑落。
她已經曉得那篇文章是封禪寫的,心中敬佩萬分,更加敬慕他。豪門弟子,文武雙全,姣美沉穩,這三個前提加在一起,難怪她會心動。
悄悄揮動,有一種硬邦邦的感受,修為不到用起來冇意義。不過這柄劍如此鋒利,便是不走輕靈,一樣能夠橫掃千軍,破殺百兵。
與其拿去送人,不如自個兒著名,到時候有了名譽還怕冇人送錢?也就封禪羽翼未滿,尚未成名,以是才需求用這類暗裡買賣來贏利。因為封禪很清楚,就算他以“天人之爭,陰陽造化”一篇文章名傳青霄城,短時候內也賺不到錢。
周鈺見此心中欣喜,本來另有點不捨,此時卻覺著十萬兩花的值。封禪文武雙全,又得李雪陽關照,在他看來前程一片明朗。
一柄金鱗劍獲得封禪的友情,絕對劃得來,還大賺一筆。倒不是周鈺奸商,隻是他出身商賈,天然喜好用販子的思惟來判定題目。
“劍走輕靈,若劍身不吟便落空了劍法的超脫,難怪這麼薄。不過以我的修為還彈不動它,臨時隻能當作戰劍來用了。”封禪心中喜好,已經把手裡的寶劍當作本身的。
那小童約莫十三歲,長得天真敬愛,不過忙著抓藥一點神采都冇有。看似一個小大人,周鈺走疇昔以後,悄悄取出一百兩銀子給他。
又試著拔劍收劍,簡便快意,封禪對勁地點頭道:“既然買好了寶劍,我們便去幫步小妹請大夫,天氣已晚,我護送你們一程。”
因為封禪太年青了,又還是一個門生,人家會像質疑周鈺一樣質疑他。除非他接連寫出好幾篇典範之作,才氣安定名譽,飛黃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