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裡過了最後一夜,這一夜我拋下了鳳鳳出去,和母親擠一張床來促進母女之情,成果後半夜她把我踢了下床,我認命地歸去找鳳鳳。
素華宮早已有人灑掃過,服侍我的四個宮人說是聞人非派來的,讓我內心頓時安寧了很多。大略看過處所後,太後宮裡就派了人來傳話,煩複一篇訓戒總結下來,就是我的事情守則,簡而言之,就是要十二個時候跟著陛下奉侍陛下,陛下上朝,我等著,陛下批閱奏章,我端茶送水,陛下用膳,我餵食,陛下寢息,我侍寢。
我心想,這隻母雞必然是暗戀聞人非,對有著聞人非氣味的統統事物都抱著非常的固執。
“吵死了你,宮裡的人凶神惡煞的,謹慎被抓去燉湯!”
對於他最後一句話的每一個字我表示激烈思疑,但是出於給寄父麵子,我就冇有多說甚麼了。
母親沉默了半晌,忽地抬高了聲音,探頭過來問:“你和陛下……可曾……”
以是說她還是不如聞人非體味我,也不如聞人非體味劉阿鬥,我們倆無能出甚麼事呢?不過就是睡各自的覺,讓彆人聽牆角去吧。
我以水代酒,敬了聞人非一杯,他看我的眼神更加溫和起來,讓我忍不住鼻酸眼熱。
“陛下還真是一點都不像太後。”母親沉重地說,“也比先皇刻薄多了。”
“那太後如何就封了你當夫君?”
我這是當主子還是當仆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