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勁。”嵐鬆了手,從口袋裡拿出三張鈔票,放在了桌子上,“我手裡的現金就這些,我曉得你的要價很高,既然你不說,那麼剩下的等我下次再來找你時結算。但願到了當時,你能夠奉告我一個精確的數字,不然……”
嵐表示,物超所值,才三百塊真的是便宜死了!
那隻將他的名字寫在了死神條記本上的死神刹時化成了一堆粉末,隨風飄散而去,再也拚不返來了。
因而他又問了一句:“多少錢?”
嵐拿出了剛做好的記者證,在門衛處露了下臉,登了記,就被放行了。
青年叫路澤,是個造假妙手,自幼跟在造假大師身邊耳濡目染,在這一行混了十幾年,以假亂真的本領在全部華國聯邦都很馳名。
“冇、冇冇有!”路澤的膽量有些小,被調|戲了結完整冇反應過來,腦筋裡還在禱告著彆被滅了口。
他明顯不以為那就是對方的實在姓名,以己度人,路澤感覺辦這類假證固然不都是要去做好事的,但這個看上去就不好惹的男人絕對不會是那種□□給本身找工感化的,那必定是去做一些不平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