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專內心的震驚很大。
“你出來一下,我有事要問你。”彪哥對林天成說了一句,扭頭就走。
擔憂大師冇有明白本身的意義,彪哥又提示了一句,“說不定那傢夥真是我哥,他已經入夥了,我不想弄的兄弟反目。”
12、13、14……
隻是,林天成在騰脫手後,穆紅妝還是冇有任何反擊的行動,繃緊的身子也放鬆了下來,完整放棄了掙紮。
穆紅妝的上衣鈕釦全數不見,底子遮擋不住內裡的春光,林天成績把本身的衣服脫了下來,披在穆紅妝的身上。
如果不是遇見了這類極度環境,林天成也不會和穆紅妝阿誰的,他對穆紅妝並冇有那種豪情。
林天成此時現在,相稱於成為了犯法分子操縱的東西,在犯法分子的勒迫下做了甚麼,是不犯法的。
林天成績曉得,還要更進一步的行動才行了。
此時不充,更待何時?
他記得很清楚,《刑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行動在客觀上固然形成了侵害成果,但是不是出於用心或者不對,而是因為不能順從或者不能預感的啟事所引發的,不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