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聞錄_第186章 陽女陰犬(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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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墓發源於夏朝,昌隆於商週二朝。漢朝有一本奇書《方物誌》,對血墓、陽女做過詳細描述。“封匠、仆、活牲於墓,眾皆爭相吞食,哀嚎聲怖,十裡可聞。旬日墓成,陰煞二氣成形,或厲鬼、或戾虐,是為‘血墓’。入墓賊中氣立斃,有八字偶合者逃之,陰駐陽走,麵白如喪,咳血三月必亡。唯尋陽女,交合可治,生子似犬,滿九歲嫡親,食之可製。”

李奉先講到這兒的時候,我很不覺得然:“不到七歲的孩子,荒郊野埠,餓都餓死了。好人做惡事找個堂而皇之的來由,從古自今冇甚麼兩樣,心機安撫罷了。”

元朝末年,烽火紛飛,古城作為軍事重鎮,更是城池殘破,百姓遭殃。老百姓們眼看著日子冇盼頭,拖家帶口往崑崙山逃命。據來古城發賣牛馬羊的牧民描述,崑崙山川草豐厚,地盤肥饒,隻要捨得力量天然有吃有喝,說不定還能碰到神仙點化,離開凡胎精神。

李奉先眨著小眼睛:“南爺,滿地食品,如何會餓死?”

伉儷倆平時“大門不出,二門不進”,每隔十天半個月,李岩峰出門買些餬口用品,脫手很風雅,久而久之引來了鄰裡的閒話,說他是“陰犬”,費錢買了個“四陽媳婦”,在家日夜行伉儷之事,祛體內的陰屍之氣。

至於啟事,說來好笑!流寇自知平生殺孽太多,算是提早預定了身後下天國的VIP專享門票。留下孩子,一是能多少贖點罪孽,起碼十八層天國少下幾層;二是孩子長大報了仇,也算是遭了現世報贖罪,給自家的先人消了陰災。

“四陽媳婦”是指陽年陽月陽日陽時生的女人,未出嫁時稱為“陽女”,大多麵貌素淨,朽邁極慢,最較著的特性是顴骨高。俗話說“女人顴骨高,殺夫不消刀”,指陽女體內陽氣太盛,與男人體內陽氣相沖,血氣逆行,脈熱而亡。倒是得了體虛陰屙,痾癆之症的男人,家人會尋覓年滿十六歲的陽女娶進門,以陽克陰治病。

由此看來,當代的人殉是為了防盜墓賊而設的構造,從血墓逃出來的盜墓賊隻能尋覓陽女活命,至於陰犬娶陽女祛屍氣的說法,卻不曉得從何而來。

“抱負很飽滿,實際很骨感”,且不說崑崙山隔著十萬八千裡,單是流寇就是躲不過的吵嘴無常。流寇沿途逢人就殺,掠取財物女人,一時候屍橫遍野,滿地荒骨。流寇雖說非常殘暴,卻有個不成文的端方——“不殺七歲以下的孩子”。

說來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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