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狀師、兼法律監護人交子,你曉得吧?”
合約一開首,第一部分中關於新秀經紀人、經理人的相乾部分,兩邊都是分歧的。第二部分、有關合約年限的部分,也是分歧的,都是十年長約。
比方,饒溫這邊製定出來的第五條、好處分派原則中,第一部分裡頭關於新秀每一次演出勞務贏利少於五千加幣的時候,公司不予提成。超出這個數字,就照四比六抽成、即公司從中抽取四成收益。
固然說一加元即是六群眾幣,五千加元就是三萬群眾幣了!但潘樂感覺,兩萬加元的起征點、更加合適今後實際環境來著。也會在那群妮子內心留下更好、跟虐待的印象不是!
而交子這邊合約相乾部分,就更加天使了。她製定的抽成下線是兩萬加幣,一下子就比饒溫那邊製定的抽成下限進步了四倍。而在抽成部分,也是三比7、冇啥分歧。
潘樂一掛電話,施耐安就湊了上了。這傢夥剛纔也從潘樂驚奇的口氣中、聽出了貌似有一件非常成心機的事情正在產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