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
潘蓮蓮麵若死灰,她看到走出來的小甜甜,心中充滿著仇恨。
潘蓮蓮充滿恨意看著小甜甜,統統都是女兒的錯。
潘蓮蓮很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吳運七的屍身給蜀黍發明,即是給本身判了極刑。
“你們彙集指紋,牢固證據吧。”
一旦引爆的話,會毀掉潘蓮蓮現在的餬口。
“固然保險金你們一人一半。”
“但是他三年裡,向來冇有參與你的新家庭。”
“前段時候,他隻是過分於馳念小甜甜,提出要迴歸家庭,或者讓你們再拿出一百萬,他能夠持續隱姓埋名住在四周,可你們把他給殺了。”
潘蓮蓮隻要真的殺人,起碼都是無期徒刑,乃至要以命償命。
她冇想到終究害死本身的人,竟然會是本身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