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字是被繡在帕子上的,隻需用剪子挑起幾縷繡線,便可從帕子上拆掉這個字。
那日在鄭府宴席,他竟忘了這方帕子,本來覺得鄭二郎出了一個大醜,這絲帕絕對不會留,卻冇想到他不但留了,還一向留到身後,此乃首要的證物,若當堂拿出,對崔清而言絕非功德。
本年第一樁懸案乃是宜春縣主之死, 雖說宜春縣主的丫環已認罪, 但幕後主使猶藏於暗中。第二樁則是盧絢拜托給他, 看似毫無馬腳的張郎君芙蓉園落水一案,模糊與崔清前夫李郎和同坊三名舞孃的死扯上乾係。
“這個,她倒是從未說過,”供詞上並冇有寫,“瞞得極緊,不露一絲口風。”
但盧絢無甚心機揣摩,他緊緊盯著阿誰崔字,有些頭痛。
“從鄭二郎口鼻無泥沙可推斷, 他身後被人拋屍,”仵作拱手道, “因著河水沖刷,難以辯白滅亡的時候。”
劉華在岸邊踱來踱去,“他是被行刺的,看來滅門案的凶嫌不是他, 或許他曉得些甚麼,唉, 可惜,可惜。”
大戶人家自有家生子,很少在外買丫頭,她教得那麼好,倒是賣給誰?
“他死以後, 我們的線索全斷了,”望著不夫君們圍著河灘上的屍身,劉華悶聲道。
袁大死於放火當日,袁大的婆娘在牢中觸柱而亡,二者皆不成能飛到後日去殺鄭二郎,這帕子上的袁字值得考慮。
劉華忙讓他拿來,展開一看,血跡雖有殘破,卻仍能看出一個大大的“袁”字,但盧絢第一眼所看到的,是刺於右上角的“崔”。
眼看此案又鑽入死衚衕,河岸邊一不夫君奔來報,“死者懷裡發明一方絲帕,帕上血跡留字猶存。”
“公然與袁大脫不了乾係!”劉華氣得一甩袖子,“冇準這火就是袁大放的!”
當下,劉華兵分二路,一起去查袁大的謀生,一起調查鄭府當日在外未遭殃的仆人,短短一日,各處的供詞堆積劉華案頭。
“我見過幾麵,教得極好,”鄰居的供詞道,“就像大戶人家出來的一樣。”
得了劉華一言,盧絢放下心來,思考鄭二郎所書的“袁”是何意。
“你問我可否拆了阿誰崔字?”劉華皺眉,望了一圈河灘上的人們,歎道,“你盧七有所求,莫非我還能不允嗎?”
這些奴婢的去處,與鄭府的滅門案,到底有何乾係呢?
“屍身未縛有石塊,必定是從上遊漂來, ”劉華又道。
街坊皆道劉華擅偷,愛賭,調戲婦女,總之小錯不竭,大錯卻少得很,他們的支出首要來源於袁大的婆娘,她是小我牙,調|教丫頭很有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