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以非常自大,每天鬱鬱寡歡。
那戶人家買了她,先是嫌棄她是個女孩兒,接著又嫌棄她不是本身家裡的孩子。
即便是對著賀丹紅走極度也要想儘體例把人找返來。
偶然候他們表情好了會給她帶一塊骨頭帶個肉包。
從那今後她的聽力就一向不太好,在村莊裡被人嘲笑為小聾子。
他隻比老四小兩歲,拳頭卻非常硬,常常把老四按在地上打。
那都是原主拚了命生下來的孩子,卻因為不是男孩就被嫌棄成如許。
她小小年紀被帶歸去,卻不是被他們當作女兒來心疼的。
加上養父母不究查任務,還為他寫了諒解書,這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
老四被一個比她小的男孩子打死了,並且是死了也是白死,冇有人體貼她的死活,也冇有人給她報仇。
“我們有話好好說,有話好好說,你彆脫手行不可?”
一個這麼活潑敬愛的孩子,竟然被人當作寵物來豢養。
林宛心想起書上對老四的描述,她從小就被賣到了一戶生不出孩子的人家。
而是直接養到狗窩裡,冇有人體貼和珍惜她。
那一次她被推到桌子上,腦袋撞到桌角,頓時鮮血直流。
他們都說她阿誰模樣真的很像一條不幸的哈巴狗。
林宛心追著一個題目發問,不想一次問的太多,到時候賀丹紅這豬腦筋又抓不住重點。
書裡寫著,那對老牲口的親朋老友都喜好去狗窩裡逗弄她。
賀丹紅還在磨磨蹭蹭的不答覆,林宛心氣的撿起掉在地上的鐮刀。
“你說不說?你到底說不說?再不說我就砍了你!”
有美意的鄰居報案,公安局的人來了今後,顛末調查發明凶手竟然是一個7歲的小男孩。
彷彿她們不是男孩就不該來到這個天下。
她實在是不想看到她們淪完工書裡阿誰結局。
書裡寫著,老四臨死之前還在一向大聲的喊著媽媽救她。
老五一向被當作寵物一樣養在身邊,更是成為了本地的笑話。
她的養父母返來,直到他死了今後也隻是淡淡的掃了一眼,接著像扔渣滓一樣把她丟了出去。
林宛心倒是但願她能夠幸運歡愉的活著。
賀丹紅身上的衣服被劃出了一條口兒,胳膊也跟著受傷了。
她不但不會講人話,走路的時候也喜好用四肢匍匐。
因為傳聞如許她會跪在地上汪汪直叫,撲在地上吃著東西。
厥後家裡的那條老狗快死的時候把她叼去了山裡,就冇人曉得她的環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