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家獨資公司,傳聞法人叫王棟,我在金燦燦金融辦事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談中,看到過這個名字,王棟應當是你的代理人吧?”
這還真是倆個利落人碰到了一起,簡樸對瞭然,我還冇想明白任俊梅此舉的企圖呢,李燦已經帶著支票分開了辦公室。
“你還想乾啥?”
任俊梅對傭金並無貳言,而是提及了另一件事:“那投資公司呢?”
“姐看好你,至心想交你這個朋友。”
“好!”
“哦?”
李燦從顧氏個人裡,賺了近三十萬傭金,未經我的同意,便用這筆錢註冊了一個投資公司,固然註冊資金不大,倒是安市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公司。
“那姐就要百分之二十的控股權吧。”說著,抓起桌上的支票,遞給李燦道:“李總,這是五百萬,你先拿著,如果不敷的話,你拿項目書來找我談。”
“就這麼簡樸?”
若能將兩個借主換成一個,倒也省了我擺佈逢源,並且去付慧君家裡時,也會少一些負罪感,何況任俊梅也不差這點錢:“俊梅姐,能奉告我來由嗎?”
“那是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