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批文下來後,周村就是趙雲的轄地了,趙雲在這個村莊裡有收稅權和保護權,也就是說趙雲的馬隊現在就算是周村的護村隊了,不過這護村隊不歸郎溪的民團團長潘大頭管,而是直屬於縣長大人。
“招攬?那他們情願給我們哪個村?”趙雲也不想每天窩在山裡頭,也該給本身找件權力的外套了,村長那再小也是個官啊!
現在宜興的那路人馬,已經進山了,農夫正在向阿誰方向步行,那邊的山可真多啊!時候上隻能由他們本身掌控了。
當然,潘大頭,潘老爺曉得這兩件過後僅僅摔了一個杯子,就屁都冇放一個。
彆的,趙雲還要求了一件事,就是將邵老二從姚村民團調到了周村的護村隊裡,美其名曰:要個熟諳本地環境的人來做聯絡員。
現在趙雲已經對於這些不屬於,當局正式武裝的體例感到了無語中的無語。每個處所的權力圈子都不一樣,也導致了不能光看番號來肯定一支步隊的戰役力。
按照“墨菲定理”的做事原則,趙雲總喜好留個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