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小說不好笑_第二章:救偶遇女孩啥的都是寫小說的套路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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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我不耐煩的低頭看著這個女精力病。發明她挺矮的,纔到我胸前,大抵也就一米六吧。

我走進這街區,發明這裡幾近冇有任何竄改。來往的人還是是如此龐大。

銀毛一刀又不中,見我倒地,他利落地拋刀,握住,反手持刀,作冰錐式,向我撲來,我見他下刺向我的咽喉,忙用左臂擋住他的右臂,然後在他用左手掐住我脖子之前用右手抓住他的右肘,接著一膝蓋頂在他的襠部,趁他痛我趕緊翻身將他按倒同時卷腕奪刀。

感受著左臂的疼痛,我不由驚奇,現在連個地痞都這麼大力量嗎。

這條衚衕如何死活不來小我啊!

媽的,又粗心了。

我驚的一呆,這甚麼鬼?

“謹慎!”她俄然指著我前麵喊道。

等等,我差點忘了,我是明天早上才臨時決定改到這個班的,原定的阿誰班級人太多。冇人能預感到這個。那麼這是個偶合?

不成能。

我轉過甚,回身走向他們。

我想起阿誰男人生前每念及此就扼腕感喟,但是他即便被奉為警界豪傑卻也受製於高層的限定。他一向把這裡視為一塊毒瘤,遲早會使這座都會分崩離析的毒瘤。

我緩緩起家,規複了安靜的呼吸,才發明手裡奪下的刀是把匕首,看起來是美國的“胡蝶”。媽的,這地痞還挺講究,就是用的不如何樣。嗯,勉強算是戰利品了。我又從那混渾身上翻出刀鞘,一併收了起來。

我剛救了你,因而現在就成了又蠢又笨的癡人大蠢蛋?我深吸一口氣,算了,不跟精力病計算。

那女孩此時溫馨地站在原地,呆呆地看著我,白淨的臉上固然還帶著淚痕但卻出奇的淡定,看不出一絲驚駭,衣衫也清算的很整齊,她毫無剛被幾個地痞勒迫的慌亂。

真是個奇特的天下啊,隻是處於兩個分歧的街區,卻彷彿處於兩個截然分歧的天下。

我甩了甩手,踩著那銀毛,昂首看著阿誰一向站著的傢夥,他離我約莫有十步遠。

我順手蘸了點血。

我細心看看他,發明從他嘴裡冒出來一絲黑煙,難不成是他噴的火?

他們三個緩緩轉過甚來,相互對視一下。我見他們臉上都帶沉迷惑。

我把他的刀奪下,然後朝他臉上重擊一拳,他昏死疇昔。。

“切,傻大個,你還不耐煩了。”她又白了我一眼。

有那麼一刹時,我清楚感遭到,我本就略微扭曲的天下觀開端逐步崩塌。

算了,你個精力病活得也不輕易,老子先哄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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