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返來,你們還得感激咱家。要不是咱家把趙成藍送去了縣衙,由著她持續廝混,到時在鎮上或是村裡被人抓住,那可就不是打幾板子那麼簡樸的事兒了,怕是要被沉塘!
認清實際的趙老爺子長長歎了一口氣,隻得領著趙喬氏和趙成青灰溜溜地走了。
趙元娘安閒不迫道:“我燕國的律法中確切有‘去衣受杖’的規定,不過那隻合用於犯下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人,用以懲戒世人。普通環境下,履行杖刑時很少要求人犯脫掉衣裳。如果人犯是女子,那就更加罕見。”話到此處,趙元孃的音量驀地拔高:“除非,該女犯犯下的是――奸罪!”
很多時候曉得是一回事兒,能不能做到倒是彆的一回事兒。就算能夠做到,內心也不必然能夠安然接管。
趙四娘深感遺憾,不過轉念一想,如果趙成藍真的死在板下,即便那一百板不滿是因為她來趙家鋪肇事而得,良善的趙永忠他們恐怕還是會深感慚愧吧?罷了,隻要另尋機遇再找她倒黴了。
“看在你們年紀一大把的份兒上,咱就當你們是老胡塗了。上門訛錢這事兒,今兒咱家就不計算了。彆的,也不消你們來感激我們對趙成藍的拯救之恩。好了,這兒冇你們甚麼事兒了,從速上路,好走不送!”
楊氏站在中間聽了一會兒,也算是聽明白了後果結果。她的確不敢信賴世上竟有如此不要臉的人!
“彆的,律法上規定,每十杖贖錢為六百文錢,那麼一百杖就該當交納六十兩銀子。聽聞我們靜海縣的知縣夙來循規蹈矩,按律辦事。我就不懂了,是知縣大人他看趙成藍特彆不紮眼,非要她交數倍於常的贖罪銀?還是你們不美意義奉告我們,實在趙成藍不止被判一百板,知縣大人破天荒地判了她一千板?又或者是……你們用心來訛錢?”
可趙老爺子向來都拿三房當傻子看,當年人贓俱獲的趙成藍和趙永年都愣是被他給洗白了,現在就憑趙元娘一張嘴又能拿他如何?無數次勝利的先例奉告趙老爺子,不管他說些啥,三房都會照單全收。
“六百兩也好,六萬兩也罷,那都是她趙成藍的事兒,跟咱家冇有一文錢乾係!”脾氣不好的趙四娘耐煩已經耗儘,哪會耐煩同趙老爺子掰扯那些銀子的用處?她再不粉飾心中的討厭,直接斥道:“你們悉心教出的賤人帶累了我們趙氏一族的統統女人,我們還冇找你們算賬,你們倒好,竟然還想讓我們掏銀子!真當我們是冤大頭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