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姝琳穿越曆險記_第二十二章 大鬨臨安府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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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我實在一向未說出我的實在身份,是因為前麵的府尹大人一向要把前幾日都城產生的統統事情全數強加給我,底子不讓我辯論,以是我就冇有和他說出我的身份。”

“我都不曉得如何回事,莫名其妙就被人追殺,殺人就更不成能了。”

“這個我就不曉得了,隻是掌櫃說過,朝廷審案是有避嫌法文的,不曉得會不會幫上忙。”

“那好吧,如果姐姐冇有體例,我出去後會找個狀師寫個狀子去登聞鼓院上訴,到時候就會有其他的大人來審理此案,你在陳述這些,必然可覺得姐姐昭雪的。”

六月月朔,禦史中丞提審趙姝琳,將此案重審,原審理官員包含訪拿官全數因避嫌不得參與重審。當趙姝琳從監獄中被提審出來走在路上的時候,因為幾日不見陽光,昂首看了一眼,不巧正都雅到有黑影呈現在太陽邊上。她揉了揉眼睛,細心地又看了看,一下子認識到,這是要日蝕的節拍,腦筋靈光俄然一閃,立馬來了精力。在當代日蝕但是意味神的獎懲,旋即她又開端構思與本身相乾的事情,想通了接下來該如何對付新的審案大人。

府尹大人將案情上報朝廷,朝廷當即批下唆使,按國法措置,臨安府草擬榜文,宣佈訊斷,對趙姝琳所犯法行,數罪併罰判處斬刑。市民中大多數不對勁,到府衙上告,要求先做補償,被擋了歸去。

“那是因為國有國法,天有天規嘛。天界有明文規定,眾神不得擅自下凡施法擾亂塵寰,不然必將重罰。我此次下凡,也是束縛纏身,你看看我的身材就是束縛,不能施法,還會死,不過死了後我就會回到天上的。”

“有啊,隻是不在身上,我有一些天上的寶貝,是你們冇有的。”

“那姐姐可有犯過這些案子?”

那侍官答覆道:“下官未曾見過,不知該如何答覆,不如問一問太史局五官正。”

兩天後趙姝琳的案子發給禦史台重審。剛開端的時候登聞鼓院並冇有受理,采納了上訴,小乙又上訴到了登聞檢院,登聞檢院上報朝廷後,謝太皇太後責令禦史台重審此案,這對趙姝琳來講是一次機遇。她聽到動靜後,展轉反側夜不能眠,最後她還是想到要用神仙這個身份棍騙他們來獲得自在,但是本身的揹包落在了陸恒家裡,這兩天又不見小乙,取不來包就證明不了子虛神仙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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