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瑜又道:“冤有頭債有主……我找了縣令,告了阿誰算命的。他為了賺一點小錢,鼓勵愚笨無知的鄉民害命……這類事兒必定不是第一次了,王縣令徹查以後發明因他犯下的案子確切不止我這一樁,前頭另有兩條信命,已經判了他極刑,隻等上頭批覆就秋後問斬了。彆的脫手打我的幾小我呢我也記得清楚,報與了官衙,一人又追加了二十棍,族老也因為犯事兒,換了人做。至於其他冇鄉親,我托他們去收乾菜甚麼的,讓他們小賺了一筆,家裡的地步賣給了村中的富戶,恰好付了貨款……我也隻是不想爹孃的份上長草罷了,做到這個份上就夠了,彆的,這麼一番折騰下來,我想著我今後發財了,他們也不會有膽量來膠葛的。對了,家裡的屋子我冇賣,拿了十貫錢,托給了鄰居大嬸照看,讓她偶爾疇昔給打掃下。那會兒芳姐被關在屋裡,我被綁在打穀場上,就隻要她,好幾次偷偷地給我送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