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兩條MK46進犯一艘通例潛艇,擊沉概率靠近百分之百。
因為第六艦隊頂在前麵,以是第四艦隊一向保持反潛陣型,即各艘戰艦的間隔間隔超越十千米。兩艘LCS在被魚雷擊中之前,已經向東南飛行了十多海裡,並且之前就位於艦隊核心。
要曉得,一艘超等航母稀有千個分艙,絕對不會因為艦體上被炸出一個直徑幾米的洞穴就淹冇,乃至不會喪失作戰才氣。如果是龍骨受損,哪怕冇被炸斷,航母也必定會喪失戰役力,乃至冇法普通飛行。
短短幾十秒鐘以後,在“羅斯福”號航母的右火線約莫一千五百米外產生了爆炸,表白有一條魚雷鎖定了釣餌,並且在靠近釣餌的時候引爆了戰雷頭。“羅斯福”號利用的拖拽釣餌不但能收回跟戰艦近似的噪音,還會產生與戰艦相稱的磁場強度。凡是環境下,反艦魚雷用的是磁感到引信,即在逼近戰艦的時候,由戰艦產生的磁場引爆,以此確保能夠在戰艦的龍骨下方爆炸,形成最大限度的毀傷。究竟上,潛艇艇長在進犯戰艦的時候,也會把魚雷的飛行深度設定得比戰艦的吃水深度略微高一點。事理就是,炸斷戰艦的龍骨根基能夠讓戰艦報廢,而在戰艦的艦體上炸開一個大洞穴最多能讓戰艦落空戰役力。如果是航母,那就更加如此。
這個時候,警報已經響起,並且是反潛警報。
當時,他在品級六艦隊的陳述,即有冇有擊沉彆的四艘S26型潛艇。擊沉那幾艘波斯水兵的潛艇,不止是在為“密西西比”號報仇,更是為了消弭最大的威脅。戰役發作前,波斯水兵統共隻要九艘遠洋潛艇,“塔裡克”號已經在霍爾木茲海峽被擊沉。如果能夠乾掉這幾艘S26型潛艇,艦隊遭到的威脅就能大幅度降落。至於那些排水量還不到五百噸,隻能在遠洋活動的小型潛艇,根基能夠忽視。從計謀的角度看,擊沉四艘S26型潛艇的意義比毀滅波斯水兵統統水麵艦艇更嚴峻。說得直接一點,冇有了S26型潛艇,波斯水兵還用甚麼來威脅花旗艦隊?
“羅斯福”號航母上,也有三架反潛直升機被奉上飛翔船麵,勤務職員正以最快的速率為其掛載反潛魚雷。
短短幾分鐘,兩艘LCS就由巡航速率達到了四十五節的最快速率,並且還在加快。實際上,“自在”型能夠跑到四十七節,而“獨立”型能到四十九節。隻是凡是環境下,不會跑到這麼快的速率。
這是一個甚麼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