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明月_第54章 毋愛財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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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即使明月冇獲咎田建,田建仍然冇有給他好神采看,說話中透著冷酷。

在明月想來,本身如果再賄賂後勝一次,那至今不得入城的一百名趙卒,應當也能順利通行。甚麼律令,甚麼端方,受商賈之風感化太深的齊國跟秦國分歧,冇有甚麼是不能通融的。

平常是田建鶴立雞群,明天如果他長安君也穿了那件趙太後縫製的紫衣,就是與田建撞衫,這就有點喧賓奪主的意義了。

明月一愣:“齊法裡另有這類規定?”

後勝看上去有理有據,可明月卻不信邪,法律是這麼規定的,但齊國法律的履行力和秦國法律的履行力,的確是天壤之彆,這條規定,恐怕早就名存實亡了吧?

明月也不怕,明天的筵席就是為了接待他的到來,太子建再胡塗,也不成能當眾發飆吧?

本來,齊國一向以來都有紫比朱貴的傳統,可徹夜彷彿是心照不宣,愛好紫衣的齊國卿大夫都穿戴硃色和玄色的衣服。唯獨太子田建著紫衣,寬衣博袖,綵線紋繡,極是富麗,高坐主席上,在一堆嫣紅中特彆奪目。

他停下了腳步,皺著眉打量明月的裝束,說道:“長安君,這一身紫衣固然看上去非常繁華得體,可徹夜,還是換一件硃紅或玄黑的較為安妥,要曉得,太子本日,也籌算穿紫衣宴客……”

他笑著說道:“那我如何看隔壁安平君府的私屬,不止五十人?”

“最後城內卿大夫和本國來客的私屬數量不加限定,直到先王七年時,出了叛賊田甲以其私屬劫王一過後,才加上了這一條。”

“汗青上,尉繚勸秦始皇毋愛財物,賂六國豪臣,以亂其謀,說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儘滅!公然有幾分事理,隻要情願下本錢,說不定這後勝也能為我所用!”

後勝本日來質子府,倒不是為了特地嚮明月解釋這件事,而是要聘請他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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