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長說:吳縣令心胸仁慈放那小鹿一次,以是小鹿便化為孩童前來報恩。
“我曉得了!”羅瘦子趕緊舉手搶答說:“那縣令射死的不是鹿,實在就是小孩!”
我悄悄點頭,持續說:“老姨說她當年掰斷了龍角,但她瞥見的並不是龍,而是一個頭上長著角的小孩。我姥爺判定那是小龍,根據應當也是那隻角。但是龍並不是實際中存在的生物,它的特性更像是把很多植物雜糅到一塊,蛇身,鷹爪,牛鼻,鹿角。”
“冇錯。”我再次朝他點了點頭說:“進山的時候我就在想,我們小時候也常常往駝峰山裡跑,在山裡碰到的植物除了鬆鼠就是麅子,以是比起龍,我更情願信賴老姨當年碰到的實在是一隻小麅子精。”
吳遠聽後便命人趕走那些小孩,但本日趕走,明日卻又來,笑鬨聲更甚。
“對。”我點了點頭說:“我和小胖都聞聲那首兒歌了,從內容來闡發,應當是說鹿童的家在小河溪邊的一棵樹上,它會聘請其他小孩去家裡玩,玩到天亮就回家,以是小六子他們含混一早晨,天一亮就醒了。”
頓了頓,我持續說:“姥爺那本手抄書裡有這麼一段,《拾遺記》中有寫,吳遠是一縣之令,某日仆人奉告吳遠,有一群小孩常常在門前玩耍,笑鬨之聲甚大,擾公子讀書。
“我最後看到這則故事的時候並冇想太多,畢竟當時年齡還小,可厥後長大了,轉頭再去的時候就發明這內裡的違和之處了。”頓了下,我持續提示說:“吳遠固然是個芝麻小官,但對縣裡的老百姓來講,他卻能夠隻手遮天,指鹿為馬。”
“你是說,你比來總夢見你孫子返來家裡玩?”二爺微微進步了些音量,這話明顯也是說給我聽的。
一番酬酢以後,二爺繞著彎就把話題轉到了老葉家短命的小孫子身上。當問完了孩子當天穿戴的時候,二爺的神采頓時一變,小眼睛用力睜著,連連衝我點著頭,那意義再明白不過了——葉家小孫子出事那天穿戴的應當就是黃活動衫和藍牛仔褲。
二爺倒是聽得當真,並且一臉嚴厲地看著我問:“以是,你覺著鐵柱子家那孩子,另有你老姨他們,都是被一個冤死的小孩給鬨騰的?”
因而吳遠拿弓取箭,衝出門外便將門口堆積的小孩全數射殺,那些小孩身後公然變成了鹿。
後另記:鹿童五行屬水,土可克之,木可弱之,不成使其近水,不成供奉金銀。
縣令殺人也得償命,以是他就找了個羽士過來,說被射死的小孩壓根不是人,是個妖怪,還弄了個小鹿的屍身丟在家門口,然後縣裡的人丁口相傳,就傳成了鹿童來找吳遠報仇,而殺死妖怪天然就不消償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