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瞻仰著高高在上,冇有任何神采,也永久不會悲憫的天空大笑起來。
“小妖孽!小雜種!”年青的乞丐不甘心腸又踢了一腳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雲歌,暴露絕望之色,正籌算要分開,忽瞥到雲歌鞋子上嵌的珍珠,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顧老乞丐的眼色,覥著臉說:“小女人,這可不是我們的錯,是這位小雜種……小兄弟偷了我們的錢……”
雲歌摸了摸他鎖著的眉頭,“我做惡夢,或者內心不歡暢時,娘就會唱歌給我聽。今後你若做惡夢,我就給你唱歌,我會唱很多歌,我還會講很多故事。”
趙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曉得女子送繡鞋給男人是甚麼意義嗎?”
雲歌忙點點頭,這是自小和三哥慣用的計時體例,二十聲,就是從一數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太陽升起時,雲歌才迷含混糊醒轉,待真正復甦,煩惱地大呼:“哎呀!我如何睡著了?陵哥哥,你如何不喚醒我?我的故事還冇有講完呢!我昨日還想把我家喜好偷寶石的小狼的故事講完。”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笑眯眯地柔聲說。
趙陵盯了她一會兒後,唇角漸漸逸出了笑,接過剛有他手掌大的鞋,慎重地收進了懷中,一字字地說:“我收下了。雲歌,你也必然要記著!”
雲歌鼓了鼓腮幫子,眸子子一轉後笑起來,“你想氣我,我偏不活力!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幾位大叔,不要打了。”雲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們還是照打。
此時就是天下珍寶、大漢的國璽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馬蹄下,三哥也會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讓他愣住馬。
雲歌正焦急間,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說:“富朱紫家的蜜斯,您如果冇有錢,不如把您腳上的珍珠賞了我吧!我去換了錢找大夫。”
傻雲歌,能驅走惡夢的並不是歌聲,而是歌聲裡的愛意,是因為唱歌的人有一顆保護的心。
麵前這個十歲高低的少年,一身華衣,貴氣逼人,坐在頓時傲岸得如一隻正在開屏的孔雀,行動間如鬼怪普通悄無聲氣。
地上的男孩子還是笑得冇心冇肺的模樣,黑瑪瑙般的眼睛中,光芒點點,又冰冷如刀鋒。
趙陵微一點頭,雲歌策著駱駝拜彆,一麵幾次向他揮手。
愛笑的雲歌卻斂去了笑,很當真地說:“被乞丐打不見得就是冇用,他們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們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