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裡關於清朝的記錄說,乾隆十三年(1748年),陳焱主修、俞荔編輯《永福縣誌》10卷,為本縣第二部縣誌。
運河島說:“想要完整將這個所謂的不成靠的汗青記錄證偽,估計得翻過當時的統統能夠記錄菜籃公的,能肯定記錄的是產生過的真事的汗青文獻,然後得出菜籃公的資訊冇有被任何一處記錄的結論。
運河島瀏覽了《永泰縣誌》中的大量內容以後說:“我費了好大力量,花了很多工夫,終究在網上找到了《永泰縣誌》。不是清朝的版本,而是當代編輯的。
由此可見,陳焱主修、俞荔編輯的《永福縣誌》就是網上提到的‘清乾隆十三年《永泰縣誌》’。這本縣誌隻要10卷,是以冇法援引第12卷的內容,此處援引不實,是以可托度非常值得思疑。”
不但如此,目次裡另有很多古怪的內容,比如‘用皮膚看書的人’,‘能夠遙視的千裡眼’,‘身材通電的奧秘怪人’,‘騰雲駕霧的世外高人’,和‘拍照不留影的奧秘人’。
何帆又說:“關於他長命的啟事,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在存亡簿上冇馳名字。另一種說,在陳俊故居處有一眼水質極好的溫泉,水溫高達73℃,他能夠與長年泡這口溫泉有關。”
何帆接著說:“據傳,陳俊是個大夫,行醫到湯泉村,感覺處所不錯,就留下了。他是個不錯的人,大師對他有好感。
運河島敏捷掃過《人類奧秘征象》的目次,說道:“僅從書名來看,這就不太像是合適被作為文獻援引的範例。
以是說這生卒年代的記錄是暗裡的。
5斤的重量在這麼多的限定之下,實在不實際。當代人編故事時如果想要必然的公道性都不會這麼編。”
運河島如有所思地說:“除了驚人的春秋以外,最大的疑點呈現在關於他的體重的說法。
唉…有些費事啊…
不過另有彆的一個能夠:菜籃公的故事在清朝版的縣誌中是有記錄的,隻是不在第12卷;或者記錄呈現在明朝編輯的縣誌裡。不過即便如此,也不能100%肯定故事的實在性,因為故事產生在唐朝到元朝之間。考慮到縣誌裡在明朝的事件記錄中呈現過李樹生桃的記錄…
在《永泰縣誌》的概述中,第一句話說,‘永泰建縣於唐永泰二年(766年)。北宋崇寧元年(1102年),因避哲宗陵諱,改稱永福縣。民國3年(1914年),因與廣西省永福縣重名,又規複永泰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