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我又去畢錦保舉的文具店買了信封和信紙,認當真真的把之前抄改出來的詩寫上去,裝好,然後把信封插進玫瑰花裡,捧著花去了畢家。
畢錦說了這句讓我寬解的話以後愣了一下,然後立即改口說。
“嘿嘿,兄弟,這不算事兒!”
因而我就買了九十九朵玫瑰花,弄了好大的一束,連花帶包裝一共50塊錢――現在一想,那伴計八成是為了騙我買花才如許說的。
我領著畢大蜜斯在虎帳裡轉了一圈,然後畢大蜜斯就要打靶。我們第七軍團的性子比較特彆,兵器彈藥配給都很少。當時立憲派還冇倒呢,我們第七軍團還是被限定著,連軍官都不能隨便開槍。
可畢大蜜斯就是要打靶,不打不可。我是真冇轍了,隻能帶她分開第七軍團的駐地,叫了兩輛人力車,奔著第全軍團的駐地去了。
“啊?事兒大了?”
聽到畢大蜜斯這番話,我才鬆了一口氣,然後逃一樣的分開了畢家。
我覺得是畢家長輩活力了,趕快要去畢家賠罪。畢錦從速拉住我說,畢家長輩冇活力,就是他mm還活力呢。
抱著如許的設法,我去花店買了一束玫瑰花。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玫瑰花,這花確切標緻,但就是太豔了,我不喜好。不過既然畢錦說管用,那就隻能買了。
我不是第全軍團的人,但我是元興人,第全軍團上到軍團司令,下到馬伕,滿是我的同親。就算非論同親交誼,我在第全軍團也有熟人,都是在賭場做荷官的時候熟諳的。
還彆說,畢錦這體例真管用。畢大蜜斯剛見著我的時候,目光像刀子似的,可一見到花,臉就紅了,目光也軟了。我把花送給她,非常當真的向她道了歉,但願她能諒解我。
畢大蜜斯在靶場“啪啪啪啪”的打,我在一旁“哢哢哢哢”的肉疼。這女人明顯不會用槍,槍法也爛的要命。每次打不脫靶子,她都賴我,說是我的錯。
畢大蜜斯被嚇了一大跳,我則是被嚇得兩腿發軟。在驚嚇以後,我的火就上來了。也顧不上對方的身份,直接把槍奪下來,像訓部下的兵士那樣訓了畢大蜜斯一頓。
“呃……花……玫瑰花……紅的……然後寫詩……呃,錦哥兒,我不會寫詩啊!”
當然了,去軍隊的靶場打靶這類事,光有熟人也是不可的。槍出庫入庫要費工夫,槍彈和靶子也要用度,還得費事人當報靶員,這都得費錢才行――想當然耳,這些用度全數由我來承擔。
在看到靶板上的十字以後,畢大蜜斯小臉通紅的揚開端,高傲之氣突然收回,就彷彿這十字是她打出來的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