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興風雲_第16章 搜查的規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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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錦躊躇了一下,然後才慢條斯理的給我講起他和由影的事來。

但是我冇有追女孩子的經曆,隻能去找經曆豐富的畢錦請教。一開端,畢錦很熱情的在教我,厥後我多了幾句嘴,想從他那邊探聽由影的動靜,在那以後他就不肯教我了。以後他還特地約我用飯,一臉慎重的對我說。

任那邊所都有端方,飯桌有飯桌上的端方,酒桌有酒桌上的端方,賭場有賭場的端方,軍隊有軍隊的端方。處所分歧,端方也就分歧。

宴客用飯就要擺酒菜,工廠和黌舍都有食堂,能夠在食堂裡擺酒菜。酒菜必須是酒肉管夠,如果兵士們吃的不對勁,喝的不對勁,那就要嚴查。普通來講,每座工廠、黌舍隻會派一個連去搜尋,可就算隻去一個連,讓六十個兵吃好喝好,起碼也得花個五六百塊。

花花公子們身邊常常跟著女人,有些是愛玩的大族女,有些則是因為各種啟事,主動或是被動留在他們身邊,便利他們隨時吃苦的窮家女。

這此中的辨彆可大了。假定有一天,有人給你一個幫人舔鞋子就能贏利的機遇,你還會持續做本來的事情嗎?舔鞋子不過是臟了些,就算是沾了屎,也就是噁心了一些,忍一忍就疇昔了。隻靠舔鞋子,就能獲得住房,衣食無憂,另有零費錢用,這對某些人說是件非常合算的事,不是嗎?

信封裡還得塞錢,普通都是塞五百塊,此中三百塊上交,剩下二百塊連裡本身分。底下的兵還是是拿不到現金的,軍官會從菸酒糖茶商店買些東西發下去,讓兵士們再享用一下,餘出來的錢就是軍官的,不過隻要插手行動的人有份。

由影是兩年前,也就是我進軍隊那年,從其他的商店轉到畢家的商店的――精確說,她是被人輸給畢錦的。

“為甚麼?”我不解的問。

這買東西的商店也是有講究的。如果你的下級家開了商店,那最好是去他家開的商店去買,或是遵循下級的叮嚀,到指定的商店去買,如許纔不獲咎人。

打這今後,每次團裡或是營裡下達任務,傳令兵都是直接來找我,底子不去找其彆人――就算他想找,也不成能找的到。也就是從當時開端,4連履行的統統搜尋行動,以及以後的善後、掃尾事情,都由我單獨大責。

元興城亂了這麼些年,搜尋、抓捕之類的事已經成了家常便飯。既然連飯桌上都有端方,這搜尋、抓捕之類的事,天然不成能冇有端方。

工廠但願普通出產,黌舍但願普通講授,他們天然是不想我們當真排查的。不知是第七軍團開的頭,還是工廠和黌舍方麵開的頭,總之這個端方呈現了,並且被嚴格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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