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得,當得,鄙人初入臨清想在臨清買座宅子落腳,因著時候倉促,到是費事孫叔了。”金風華一笑,美豔之餘還帶著三分內疚,態度非常謙恭,仙衣都覺著此人的芯子是不是給人穿了。
臨清實在是個小鎮,且三麵環山,四周鄰近的村莊隻要三四個,村裡人大部分務農,小部分靠著臨山打獵度日,固然不至於餓死,不過也算不上敷裕。仙衣坐在馬車上,悄悄看著車外過往的行人,彷彿也能瞭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風以及孟蕙藍想要嫁入大族的表情了,這裡與都城的都麗堂皇幾近算是兩個天下,修建物很少超越兩層,青磚瓦房都顯得老舊而狹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帶著小廝出門的少爺,也穿的樸實簡樸,頂多色彩要光鮮一些,布料也詳確一些,但在仙衣眼裡,這些所謂的大族子穿戴的還不如金府的管事。
孫叔剛放下飯碗,他年紀約莫四十多歲,家裡有個婆娘,長得略微富態,與他又是青梅竹馬,兩人婚後生有一子,現在兒子在外頭店鋪裡當掌櫃還娶了人家店鋪主家的獨生閨女,算是臨清過的不錯的人家。孫叔暮年跑過商,家裡有些家底,熟諳的人也很多,本來應當在家納福的他耐不住孤單,便每天出去給人做中人,幾年下來,到竟然也小馳名譽,因而越做越有乾勁,隻是此時已是傍晚,到真是少有人這個時候登門的。
孫叔卻覺著金風華是個坦誠有擔負的年青人,如果旁人在四周人不體味的環境下,恐怕毫不會提出庶出的身份,畢竟庶出隻比主子好一點,但既然金風華提出來了,應當也是想要讓他給找個便宜一點的屋子,而金風華身邊的少女大抵是嫡母賜下的女子,以是能夠不結婚就先在一處,如此先提出來,估計也是要給鄰裡一個報備,免得人家思疑這兩人是私奔出逃,再壞了人家女人的名聲。
“甚麼設法?”金風華看仙衣無趣的放下簾子,就問道。
“你放心吧,這事兒包我身上,我這裡恰好有三處三進的院子,明兒一早帶你們去瞧瞧,看中了就奉告我,孫叔包管不坑你們。”被金風華利誘了的孫叔豪氣的攬下了此事,乃至還熱情的奉告他們傢俱和日用品在那裡采辦比較便宜。
都城光臨清需求半個月,仙衣一起都有些忐忑,畢竟在宿世的小說裡,像如許長時候的旅途,很少說冇有碰到擄掠啊,追殺啊或者挾製的,隻是,直到進入了臨清縣,仙衣才曉得本身算是白操心了,這一起不但舒舒暢服,毫無傷害,並且還要比之前估計的提早了三天達到,可見小說就是小說,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