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西方列強入侵。
(一)1861年俄國農奴製鼎新
1867年,新天皇即位,偏向倒幕派的岩倉具視等人把握了京都朝廷的實權。從1868年起,顛末一年的交戰,終究顛覆了德川幕府的統治。明治當局遷都東京,以《五條誓文》向世人表白維新鼎新的決計,日本開端了走向近代的鼎新。
議會能夠參與製定法律,天皇也能夠公佈具有法律效力的“敕令”;眾議院有權批準財務預算,如新預算案未能通過,上年度預算可主動耽誤。還規定日本百姓稱臣民,享有法律範圍內的談吐、通訊、出版、集會和結社的自在。
1861年農奴製鼎新,鞭策了俄國封建經濟的崩潰,促進了本錢主義經濟的敏捷生長。農奴製鼎新也促進了產業的生長,為產業出產供應了充沛的自在勞動力,並且擴大了產業品的海內發賣市場。
17世紀初,德川家屬通過世襲幕府的最高首級將軍統治日本。天下其他地辨彆成兩百多個藩,藩的首級大名享有藩的世襲統治權,但他必須服從於將軍。當時,天皇冇有實權。德川幕府統治下的日本社會分為士、農、工、商四個品級。士是統治階層;農夫占天下人丁的80%,世代為領主耕作,還要承擔勞役;工貿易者遭到統治階層的輕視。到19世紀初,農夫、工貿易者對幕府不滿,一些中下級軍人也逐步產生了抵擋思惟。
農夫擺脫了個彆地主的安排,卻遭到村社的節製。鼎新後不久,泛博農夫就發覺本身被騙被騙了,因而紛繁停止暴動。
1853年,美國水兵準將佩裡帶領艦隊來到日本,日本史稱“黑船事件”。次年,《日美親善條約》簽訂,隨後日秘聞繼同英國、俄國和荷蘭等國簽訂不平等條約,承認開港互市、領事裁判權和議定關稅。大量本國產業品湧入日本,民族危急加深。
19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掀起開設民選議會、實施君主立憲的“自在民權活動”,對天皇的獨裁構成了威脅。為保護天皇的職位,同時適應近代社會生長的需求,以伊藤博文為首的日本政治家以德意誌帝國憲法為底本草擬了日本帝國憲法,由明治天皇於1889年頒賜《日本帝國憲法》。憲法宣佈日本實施君主立憲,但又宣稱“天皇崇高不成侵犯”,並享有絕對的權力,具有任免大臣、率領軍隊等權力,內閣隻對天皇賣力。
1905年俄國發作反動,此次反動嚴峻擺盪了沙皇獨裁統治,是1917年“十月反動”的一次總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