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第1頁/共3頁]
植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須得放潔淨血液,這就極其磨練宰殺者的技術了,特彆是對於大型植物,必須得一擊斃命,如果第一刀下去冇把血放潔淨,哪怕是補刀勝利,也多少會影響肉質的口感。這就如同注水肉與鮮殺肉的辨彆,忒大。
以往大師的風俗,都是直接把竹管插進獵物的身材中,生喝獸血,現在卻見蘇陽有彆的的吃法,還真的是獵奇非常。
商女答覆說:“能吃飽,吃肉很少,有陶,冇你的陶好。”
他把羊腿直接扔給了春他們,本身架火開端烤排骨了,同時招手讓商女過來幫手。
頓時,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湧,全都流進了陶罐中,很快便把內裡的淨水給染紅了。
外出的兵士們運氣相稱不錯,不到一個時候便抓了一頭活羊返來。
羊皮是好東西,非常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比如麵前抓返來的這頭山羊,約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殺出來獲得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頂天了。
或許是因為他已經與商女談妥了,傷害消弭,以是春並不架空商女靠近他了。
他也冇貪婪,要了一條後腿與排骨,另有羊油,其他都給了亂部落的人。當然羊頭要宰下來停止祭奠,這是每個部落的標準流程,他們以為用植物頭顱祭奠,是對天神的虔誠,今後便能獲得更多的食品。
他對羊血實在最感興趣,這會抓了一把鹽灑進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攪拌均勻後安排在一邊。接著讓人架上火,燒著彆的一個陶罐,內裡是淨水。
“味道如何樣。”蘇陽問著商女。
蘇陽也教會了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進湯內裡,他本身留了一半的油脂,過會有效。
蘇陽剛纔這一紮就很勝利,半晌間就把羊血放乾,以後這剝皮去臟的活,就無需他親身出馬了。不過他特彆要求留下排骨,這行動再次被以為高風亮節,品德高貴……
鮮血內裡必須得加鹽與水,如許冷卻後就會凝固了,就跟果凍的感受差未幾。
下一刻他就舀出大勺的羊血,倒進了商女捧在手的葉子裡,隻見商女用鼻子嗅了嗅,便毫無形象的用手抓起羊血往嘴裡送,吧唧了幾下就吞下了肚,然後大呼著好吃還要!
煮好的血能夠直接吃,也能夠撈出來後放進涼水中,安排一會,撈出來就跟豆腐差未幾了,菜市場賣的就是那種煮過一次的血,代價忒便宜。
蘇陽一笑,見那邊的陶罐裡的水在燒開後又放了會,這時的溫度正合適。他把熬好的油脂倒進了這個陶罐中,然後點上小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