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跪著的長喜道。
當時張氏便被產婆捂死,隻可惜溫餘卿到底是命大,竟讓張氏拚儘最後一絲力量生了出來。
溫家老爺道:“諸私有所不知。家母身前尤愛仇氏,待之比親生尤勝。經常接之到府中玩耍。每次小住便是三五日,長時達半月不止。”
鳳、顯兩族中人在朝中並無大員,不怕在朝中被人打壓,恰是如此他們纔敢來討要一個公道。
仇伯爺掌管宮中禁軍,能自在出入皇宮。
“主子不知,現夫人嫁進溫府之時,那丫環並非陪嫁。”長喜道。
這些她該說出來麼?這本就是太夫人讓人動的手,她的夫君又哪會殺人。
青年從袖中拿出一本帳本來,道:“此物來自京中北城中的一家老銀樓,名喚付記。老闆姓付,已運營此業三十餘年。這便是當年售賣此物的帳本與圖紙,上有仇府印鑒與指模。”
他們當年雖手裡有物證,然卻不曉得那是誰家的,是以相互仇恨,相鬥十餘年。
此時仇伯爺才倉促趕到,見本日審案結束,也未幾言,隻朝著屏風後的仇氏走去。
若付記不承認此物是付記賬冊,也得拿出證據來,方能證明此物無效。
長喜是溫家的主子,小時候是溫家大爺的小廝,長大了是溫府的管事。
還是本日有人將證明證物來處的帳本送來,才讓他們曉得當初產婦到底是被誰所害。
仇伯爺與幾位一同出了衙門,才從三位文官嘴中得知,本日張府竟是一小我都未曾來,便是請人去請亦不來,非常怪哉。
士子‘無端’殺人,便隻是百姓,懲罰比勳貴殺人更重。隻因律法為文臣所立,於文臣更有束縛之力。
說太夫人,她的丈夫、兒子、女兒全數都毀了。
馮鈞一見兩個白叟將仇氏打得‘嗷嗷’直叫,內心雖對這毒婦慘叫喝采,嘴裡卻不得不道:“停止!還不快來人將兩位白叟拉住!這但是朝廷誥命!哪是隨便可打的!”
馮鈞這才道:“溫家大爺應涉嫌暗害原配張氏亦要收監。”
見此,馮鈞便道:“既是如此,付記可有人來?”
被攔住的一個白叟氣喘籲籲道:“老夫手中這柺杖還是天子禦賜,莫不是打不得這惡婦?這等暴虐的婦人也配有誥命?看老夫不打死他!”
馮鈞待溫家大爺對張氏之死認罪畫押,將之附上摺子,著人送往皇宮,待陛下閱示,又纔開端對產婦之事停止問案。
“可另有他報酬證?”馮鈞道。
若要出宮便要費事很多,自有勞煩到仇伯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