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衙役拿來草蓆,將蓮心的屍首裹住,抬出公堂,待結案以後送往亂葬崗。
溫家大爺見仇氏被打,便想要護住她的,隻可惜仇氏先被鳳、顯兩族在堂上之人圍住,讓他鑽不出來,隨後又有衙役上前,更難以靠近。
青年將手中之物呈上。
三罪並罰,為布衣憤,恐怕溫家大爺這一條命也得三千六百刀纔夠。
馮鈞尚未說話,中間楚戈已疲累至極,懶得客氣,也直言道:“不成。伯爺之女觸及命案,目前尚不能自證明淨。還需收監一日,待明日再審。”
溫家老爺既然站出來了,天然就是有掌控的,便道:“當年我兒從外抱回一嬰孩,身邊倒是跟有主子的。當時跟在他身邊的小廝,現在恰是府中的二等管事。是以,此嬰孩的來處,自有人可證明。”
溫家老爺也不敢讓溫家大爺將溫府名聲廢弛至此,徑直走下旁聽之位,立於公堂之下,道:“諸公包涵,我兒痰迷心竅,其言並不成信!”
“歡樂跟小人說,先夫人德行有虧都能夠嫁入溫府,為何她家女人便不可?還說溫府口口聲聲看不起勳朱紫家,今後也得求著娶她們府女人。便是小人……小人也得奉迎她。厥後冇幾日,大爺便從歡樂手裡得了一個孩子。”
然要翻出太夫人行刺張氏之事,彼時他與父兄功名不保且不說,便是他與仇氏所出的幾位孩子該當如何?
他的老婆、他的女兒,竟都不是他覺得的模樣……
馮鈞與其他二審看了看案紙上的指印,這才轉頭道:“可另有其他證據?”
且她的後代一樣要刻苦受難。
既是端方,馮鈞也會同意,道:“請仇氏入屏風內。”
仇氏瞥見那多年前喪失的一半耳墜心下更是沁涼,倒是不肯認命,回話道:“這耳墜卻與我一副耳墜類似。不過那副耳墜此時髦在溫府中,放得好好的。這一隻也不知是誰的。”
此時仇伯爺才倉促趕到,見本日審案結束,也未幾言,隻朝著屏風後的仇氏走去。
有衙役將師爺寫的案紙置於長喜麵前,長喜咬破指頭,伸手暗下指印,再叩首。
見仇氏否定,那青年冷聲道:“溫家大夫人也不消否定,這帳本上倒是寫得清清楚楚明顯白白,在十多年前,你又去付記重新打過一隻,且與先前喪失的那隻一模一樣。因不消再製圖紙,是以匠人便在本來那一份圖紙上再此標註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