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遠處還未走遠的商界小王子也聽到了前麵的動靜,一怔,然後瘋了似得往回跑過來。
這位商界小王子帶著鴨舌帽,墨鏡,另有一口罩,滿身都包裹得嚴嚴實實,外人看去底子就認不出他是誰,但王凱不知為何,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或許,是因為王凱在內心把對方當作了本身情敵,畢竟對於情敵,大多數人都持著‘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認得你’的態度。
想了想,商界小王子起家,盤桓了會,回身拜彆。
本來敬愛仁慈的鄰家小女林華音,變成了冷傲崇高的氣質女王,一度讓王凱覺得對方被某某某給穿越了。
王凱看了看左邊那條直上泰山山頂的康莊大道,又看了看商界小王子腳下的泥濘小道,一咬牙,跟了上去。
“你,你是誰?你在乾甚麼?你,如何能夠,這是我的本命樹!這是我的,你給我滾!!!”
你能夠設想當你騎著一輛兩百來塊錢的自行車去上學時,碰到隔壁班老王同窗的座駕瑪莎拉蒂時候的難堪景象嘛?
王凱是叼絲,另一名王凱也是叼絲出身,不過,那位同名同姓乃至比春秋都被人按了粘貼複製鍵的王凱同窗卻仰仗著本身的儘力,成為了商界巨亨,小小年紀已經坐擁百億資產,可貴是他竟然仍舊單身,並且從不流連花月場合,外界對他的觀點永久都是……‘彆人家的好孩子’!
王凱做為一名五歲就開端早熟的小鮮肉,打小就各種跟林華音套近乎,然後順理成章的一起高低學,一起玩耍打鬨,獲得林華音父母的認同,垂垂成為青梅竹馬。
不過,此王凱非彼王凱!
王凱跟得老累老累了。
王凱也不知哪根筋搭錯了,竟然學著商界小王子的模樣膜拜在地,然後叩首,大聲唸叨:“弟子王凱,出世二十六載,業已醒省自我,破虛除妄!……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遲遲。”
林女王畢業後,竟然進了文娛圈,當起了歌星,仰仗著她冷傲崇高的氣質,以及絕色無雙的容顏,空靈漂渺的嗓音,短短兩年,便被外界封為歌壇天後,所到之處,無數歌迷相擁,風景無儘。
有風自遠方而來,吹動了老鬆樹樹枝,也吹動了王凱的內心。
王凱做為一名標準的叼絲,喜好的有兩樣,一是美女,二是小說,最喜好的小說是柳大的鄰家有女初長成,最喜好的美女就是鄰居家的小妹!
這一步,便是一全部天下的間隔!
林華音變身冷傲崇高的氣質女王後,就對王凱變得愛理不睬,這讓一向對外以青梅竹馬身份自居的王凱變得非常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