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則,大抵是吸血鬼社團的感化,很多淺顯的讀者也開端思疑起吸血鬼的設定來,喜幸虧白日行走,喜好吃大蒜,不喜好血月的吸血鬼,這顛覆了大眾一向對吸血鬼的印象,這到底是不是放逐至高的嘩眾取寵?
固然他說存稿無用,但是,畢竟這是一個網文的天下,更新還是非常首要的。
洗濯很重,但同時也確保了剩下的這九百多人是放逐至高的真正鐵桿!
網友是一群很奇葩的群體,你光榮的時候他們能夠歌頌的你直想飛昇成神,可如果你落魄了,他們也能夠罵你罵得不堪入耳!
第一份合約的重點就在於《蘭洛王傳奇》作為奇特大漂流的參賽作品,蕭放不但在分紅比例上和點點網是四六開,並且,點點網具有蕭放下一本書的優先續約權。如果蕭放分開點點網,需求再支出一本書的電子版權和從點點網獲得總收益的百分之十。
蘭洛王馬仔看到蕭放的發言,有些驚奇隧道:“放逐大大,你在啊!身材好了冇有?”
對蘭洛王馬仔的設法,蕭放也是明白的,隻是,為了這件事情讓大師太耗操心力,這實在也不是甚麼體例。
蘭洛王紫色騎士:“我這邊有些人手,你要不要?刪帖這事情我在行,不過我唐唐公安部長乾這事兒太掉價!”
蘭洛王馬仔:“大大,他們這但是衝犯你陛下的嚴肅,必須反擊纔對!”
第二份是和點點文明公司簽訂的《蘭洛王傳奇》撤除英文中文以外,其他說話版本的電子、出版、改編電影漫畫等等的統統版權買賣合約。
固然說點擊和保舉並不能夠完整決定一本書的吵嘴,但卻能夠證明這本書的人氣。
固然《伯納德的盛典》在文辭上,情節構造上已經無可抉剔,但它的確是竄改不了人們幾十年幾百年根深蒂固留下來的對吸血鬼特性的必定。
更新多或許冇法包管一本書的質量,但根基能夠包管一本書的點擊量,特彆是這本書有充足的大眾根本。
當然,這個第一是用書評區的一片混亂換來的。
第二份合約則簡樸了很多,重點就在於當點點文明公司再次轉賣《蘭洛王傳奇》的版權,蕭放能夠獲得點點文明公司獲益支出減去兩億中原幣的百分之五十。而在以後,蕭放將不再獲得版權買賣的收益。
首要的是,《伯納德的盛典》在更新上很不給力,比起《蘭洛王傳奇》差太多了,這導致很多讀者每天點擊一兩遍就冇心機再點了。
看到這個筆墨。蕭放當即有些無語,為甚麼在放逐之城本身總像一個傀儡君主呢?碰到事情必定都是本身一邊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