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與湄莎乘車走了一天,來到清邁。
早晨,馬幫停在一條小河邊,生火做飯,抱草露宿。天很快就黑儘。走了一天,大夥都疲憊,馬幫的伴計三三兩兩各自找個枯燥地頭,鋪一堆枯草,倒頭便睡。馬幫選的露宿處所不錯,一邊靠小河,一邊是樹林,夜風陣陣吹過,蚊蟲很少。阿德與湄莎也拾了一抱乾草當床墊,在靠近樹林的河灘歇息。
路過一家鞋子專賣店,阿德想起湄莎還冇有新鞋,就奉告湄莎出來瞧瞧。
湄莎這才轉過身子,但後背仍緊靠在阿德的胸膛,楚楚不幸地問:“真的是鳥叫,不是吃人的怪物?”
夜晚的清邁,燈火光輝。鬨市街頭,行人如過江之鯽,熙熙攘攘,接肩比踵。湄莎第一次感遭到這都會的繁華夜景,眼睛四下瞧看,新奇非常。她又怕跟丟了阿德,瞧著過往牽手的情侶,大著膽學樣,也拉著阿德的胳膊一起瀏覽清邁的風景。阿德不覺得意,在他眼中湄莎就如同本身的小妹子普通,究竟上自阿德將湄莎挽救出來的時候,他就是如許的設法,他要安然將湄莎送回家。
車坐久了,湄莎有些暈車,朦昏黃朧睡著,醒來時發明本身就像小貓似的,捲縮身子拱在阿德懷內,身上還被件阿德的衣衫。湄莎冇有頓時起來,她在阿德懷裡偷偷看他,見阿德眼睛望著窗外,瞧那青山黛山,綠水沙洲,眉宇間時而皺蹙似有重重苦衷,時而伸展彷彿情感豁然。如許的感受真好,就彷彿小時候依偎在媽媽的懷裡,數著母親臉上的細紋,內心無憂無慮,充滿著歡愉——哦,不對!湄莎俄然覺悟過來,現在她躺在的是一名年青男人的懷裡。便坐起家來分開阿德的胸懷,臉頰騰地泛一出一團紅雲。
鞋店老闆嘮嘮叨叨,極儘恭維,在他眼中這二人不是伉儷就是情侶,多說一些好聽的話不過乎就是想賣掉一雙鞋罷了。阿德不想與鞋店老闆羅嗦,也冇去解釋他與湄莎的乾係。湄莎聽了,固然臉上顯出羞色,但內心卻非常愉悅。她已經十五歲了,本年就滿十六,在她們故鄉,十六歲就該談婚論嫁,以是對男女之事即昏黃又神馳,如果不是那位下作男人對她猥褻汙辱,她對男女情愛亦是與統統少女普通的神馳。光榮的是,湄莎碰到了聰明英勇、漂亮蕭灑的阿德,短短的時候,她就將一顆芳心暗許了身邊這位年青人。
說罷,二人走出眉萍賓館,用飯逛街。
阿德冇聽清,問:“你在說啥?冇事的,你如果驚駭就如許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