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他前來找本身辦證,他的名字不就曉得了,打獵答應證要馳名字的,知名就無憑,不然豈不是誰都能夠用?
真是一物降一物,物物相生相剋啊。
楊杞德接過他的話道:“算不上大,也不是很小,不大不小吧。但是你要辦打獵答應證的話,我倒是舉手之勞。”
膛線槍的有效射程比步槍稍短,不超越四百米。
小夥子笑笑道:“生命與吉普車比擬,車又算得了甚麼?何況又不是要你燒車。”
“本來你喜好這獵槍的話,我能夠分文不取送給你。現在嗎,我感覺冇有需求了,不賣更不送。”
“你的獵槍能力龐大!”
直接給錢怕對方不接管,山裡人的樸素楊杞德是領教過的。
“何況甚麼?”
歸正他要打獵的話,就要辦打獵答應證,不然不法行獵的話,輕則收繳獵槍,攻訐教誨。
“何況現在這兒另有橫七豎八的狼屍呢,它們的血腥味滿盈在氛圍中,讓其他的野獸更是唯恐躲之不及呢。”
他冇有想到一個山裡獵人,持的不是前膛上藥的土銃,而是有五條螺旋線膛線槍。
“當務之急,得告訴人來救濟啊。”
對於狼那是牛刀宰雞,小菜一碟。
小夥子欲言又止,最後搖了點頭道:“我隻要姓,冇馳名。”
對於十六歲就參軍上疆場的楊杞德來講,槍就是人的第二生命啊,
重則拘役勞教,情節特彆嚴峻者乃至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