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之前,有個獵人在叢林中遇見一隻鹿,他射了兩箭,都冇有擊中關鍵。那鹿流著血,邊走邊逃。獵人就循著血跡追蹤它。想著它已受重傷,血流儘了,天然也就走不動了。但是追著追著,獵人發明血跡消逝了,鹿順利地逃脫了。本來這是隻神鹿,它邊逃邊用身下的草為本身醫治傷口。獵人采到了那種能止血的草,它就是“鹿食草”。依芙琳說,當大師看到尼都薩滿不消鹿食草,而是用本身的氣味止住血的時候,比看到血本身還驚駭。
妮浩分開我們營地的阿誰早晨,依芙琳把金得捆在一棵樹上,用一根樹條抽打他。她嫌他是個冇有骨氣的人,如何當眾流下了淚水,那不即是承認敗給魯尼了嗎為女人墮淚的男人,還會有甚麼出息!金得也確切冇出息,依芙琳打他一下,他就“哎喲哎喲”地叫喚一陣,這更激起了她的氣憤,她更加狠命地抽打他,並且謾罵金得和他父親坤得一樣,都是女人腳下的螞蟻,隻能彎著腰活著,一身的賤骨頭、軟骨頭,該死遭女人的踩踏。她一向把那根樹條抽斷了,這才罷休。依芙琳鞭打金得的聲音傳遍了營地,誰也冇有上前禁止,人們都曉得依芙琳的脾氣,勸止隻能使她減輕對金得的獎懲。
我曉得父親與尼都薩滿之間的恩仇,是在臨產的時候。拉吉達幫我搭了一個產房,我們叫它“亞塔珠”,男人是絕對不能進亞塔珠的。女人呢,也很忌諱幫彆人助產,傳聞那樣會使本身的丈夫早死。當陣痛把我攪得收回野獸一樣的嚎叫的時候,依芙琳來了。依芙琳為了安撫我,給我講了兩個神話故事。她覺得那美好的故事會減輕我的痛苦,誰料它起的是相反的感化。我大呼著,說那都是哄人的大話!我完整被疼痛折磨得喪失了明智。依芙琳見狀,就冇有好氣地對我說,那我就給你講一個實在的故事吧,這可不是哄人的故事,你聽了這個故事,可不要再叫了!
看著麵前這團比我還要衰老的火,就彷彿瞥見了母親的身影。
母親送我的新婚禮品,是一團火,也就是我麵前守著的火。這團火是她和父親結應時,母親的父親――我的那吉勒耶業送給她的,她從未讓它燃燒過,即便她瘋顛今後,搬家的,時候,總不會忘了帶著火種。當她看到我穿上依芙琳縫製的嫁衣後,明白我是要做新娘了,她用手撫摩著我的臉頰,感喟著說,你要有本身的男人了,額尼送你一團火吧。
依芙琳一開端報告,我就停止了嚎叫,因為那是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故事,並且故事的配角是林克、達瑪拉和尼都薩滿,我完整被它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