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我拿命唱歌,成為歌壇神話_第17章:給你一個體麵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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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生,你在十月十九號,下午五點鐘擺佈在《全民新星》演唱了一首歌,《過火》對嗎?”

夏琛對著劉赫擺擺手,表示對方不要打攪他發笑。

劉赫麵色赤紅。

“你說話火氣不要這麼重嘛!你能夠不曉得,人如果火氣太大,很輕易顯老的。”

夏琛看都冇看麵前的條約,他驚奇的看著對方。

“我就是在半個小時內寫的!如何了?你如果不信啊,你就去告我啊!”

夏琛嗤笑一聲。

“但是你有這個本領嗎?”

歌手寫一首好歌是需求大量時候的。

“夏琛,你在騙誰呢?我已經問清楚了,你在分開房間以後,就去找到了劉滿誌要求換歌!”

而在這時,又一道笑聲俄然響起。

他還是第一次聽到唱本身的歌能夠侵權的。

光憑這一點,公司就會大力嘉獎他!

“夏琛,我看你還不曉得事情的嚴峻性!你如果再如許胡攪蠻纏的話,我們前麵的說話就隻能在法庭長停止了。”

金淑文將手中的一份條約遞了疇昔。

夏琛感覺本身冇有罵人,已經是本質很好了。

夏琛笑著說道:

“我偷人,不就是盜取老闆的財產,就是在盜取公司的財產!”

“夏琛,你給我當真一點,我們不是在給你開打趣!”

劉赫一下站了起來,對勁的說道:

“我都承認了,如何了?你們要告我嗎?”

劉赫嘲弄的看著夏琛,說道:

“現在我公司正式警告你,夏先生,您的行動或已侵權!”

金淑文持續說道:

“我不記得時候,但是能夠是吧。”

媽的他和天海文娛解約以後,窮的都要當褲子,你竟然還冤枉我盜竊公司財產。

阿誰女狀師發明本身被夏琛戲弄了以後,也是麵色一變,嚴厲的說道:

說完,夏琛走出了房間。

“如果你另有貳言,能夠檢察您當初簽約的經紀條約!”

她不曉得措置過多少這類事情,向來冇有失手過!

夏琛用一種非常和順的語氣說道:

“哈哈!笑死我了!”

“金蜜斯!”

“你笑甚麼?”

“彆白搭心機了!”

這首操縱之下,劉赫不但將夏琛踢出了節目,還拿到了一首爆火的歌。

“跑到這裡來嚇我?嗬,我還覺得你是多麼短長的人物呢?也就如許!”

莫非這個天下上已經有人創作出了《過火》?

“夏先生,您十月十九日才解約,以是你之前創作的《過火》是屬於天海文娛的。你未經公司答應,擅安閒節目上演唱它,是侵權行動。”

劉赫那叫一個對勁啊,

更何況是一首典範歌曲,即便是金牌詞曲人能夠也需求以年為單位去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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