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莫秋雨淺笑道:“我向他們說瞭然一下你做評委的好處,然後給他們開了3.6億的代價,終究談到了3.5億,到時候你去了節目組,能夠先和他們簽訂條約。”
“你個傻孩子。”伏歌的母親說道:“有一個穩定的事情,能夠賺到錢,纔是最首要的,至於你的甚麼愛好之類的,能夠等今後有錢了,有閒暇的時候,再來尋求。”
“冇有。”伏歌的母親搖了點頭。
“牛。”
畢竟隻要林白情願帶一下,伏歌想不紅都難。
林白持續說道:“阿姨,你要考慮清楚,伏歌今後成為了大明星,哪怕是坐在家裡歇息,都不缺錢花,坐辦公室的人為固然高,但是要辛苦一輩子,每天都上班,能夠都賺不到那麼多的錢,您真的要將他帶歸去嗎?”
林白跟著伏歌到了公司內裡,看到一個穿戴時髦,揹著肩包的婦女,正站在內裡等著。
她看著林白說道:“跟核桃台的節目組談妥了,他們情願給你3.5億的片酬,出演12集《我想做演員》的評委。”
不過,我媽媽明天到公司這邊來了,我想讓你幫我去跟她說一下,奉告她演戲是更有前程的,彆的的事情,並冇有這個行業好。”
能夠看的出來,伏歌的家庭前提並不差,他家裡人想讓他做彆的事情,能夠是弄到了一個更好的職業,起碼人為方麵,要更高一點點。
伏歌趕緊道了一句謝。
畢竟林白已經這麼火了,不信賴他的話,還能夠信賴誰?
固然現在還冇有如何出演角色,冇有著名,但是連林白都說了,他今後必然會大紅大紫。
林白站起了身來,道:“好吧,我和你出去勸勸你老媽,在我看來,你是真的非常合適演戲,如果錯過了,是個龐大的遺憾。”
“媽,我是真的喜好演戲,你就和老爸說,讓我留下來吧。”伏歌一臉當真的說道:“莫非人活著,就隻為了錢嗎?為了胡想做一些事情,如許的人生才美滿。”
他已經找清了本身的目標,肯定本身喜好演戲,不想做彆的事情。
伏歌的母親,也向林白表達謝意,表示伏歌今後就奉求他照顧了。
“咚咚……”
“比及過年的時候,你的事情就要冇有了。”伏歌的母親說道:“我明天到這裡來,就是勸你歸去的,你爸爸給你找了個非常不錯的事情,坐辦公室,每個月有著兩萬元的人為,比你現在的事情輕鬆多了,如果錯過了的話,再想有這麼好的機遇,可就冇有那麼輕易了。”
既然說出了這番話,那麼申明伏歌,今後在演戲行業很有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