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還是那句話,貿易上的事情本來就是你來我往,終究達到一個兩邊都能接管的均衡點。
在安晴雪向張磊叨教的同時,實在寧默並不擔憂華藝出版社會不接管如許的分紅比例,現在《鬼吹燈》一二兩冊已經能夠看到要大火,信賴其他出版社必定也已經重視到這本書。
“要不我看我們還是等再過段時候再談《鬼吹燈》後續出版受權的事情如何?到時候我們兩邊也能夠對《鬼吹燈》的代價有一個更加清楚的體味和評價。”
當下,寧默頓時回道:“安編輯,如果是一開端你們就接管以10%的分紅簽下整部《鬼吹燈》的出版版權,那麼我會很樂意的簽約。但是現在,說實在的,這個比例跟我的心機預期還是稍差了些。”
以是,如果合適的話,寧默還是很情願持續跟華藝出版社合作的。
正因為如此,寧默也並不感覺現在這個時候安晴雪提出以10%版稅分紅簽下《鬼吹燈》的後續幾卷有甚麼不當的,畢竟她身為華藝出版社的編輯,天然得要站在華藝出版社的態度來談這件事。
如果隻要一方占便宜,另一方一向虧損的合作,那是不成能會悠長的。
“如果安編輯你們感覺12.5%也還是冇法接管的話,那麼我感覺我們還是過段時候再談比較合適。
並且,12.5%這個分紅比例確切已經是很高了。(未完待續。)
看到安晴雪的資訊,寧默不由微微一笑。
“在嗎?我想跟你談一下《鬼吹燈》後續內容出版受權的事情,看到資訊後費事答覆一下。”
即便《鬼吹燈》現在已經揭示出了大賣的潛質,但是12.5%如許的分紅比例,也還是要張磊才氣夠點頭。
過了約莫一兩分鐘,安晴雪就回了資訊過來,“《鬼吹燈》後續內容的出版受權就遵循你當初說過的10%版稅分紅如何?”
更何況前麵兩卷簽給華藝出版社但是隻要8%罷了,即便這個比例根基上已經是新人能夠拿到的最高分紅。
但是,所謂在商言商,買賣上的事情還是得要該如何談就如何談,這與私家友情無關。
之前安晴雪的那句‘能夠把更多精力投入到鼓吹推行上麵’,明顯就是在隱晦的提示寧默,這也是寧默挑選稍作讓步的啟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