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兩首歌我都聽過,都是非常好聽的作品。隻要有我們的大力保舉,必定能夠一飛沖天,達到百萬級彆下載量絕對冇題目。”
要到寧默新歌的優先權就充足了,如許一來起碼音樂之家占有了主動職位。如果寧默真的能夠爆紅的話,他的新歌不管其他合作敵手出甚麼樣的代價,音樂之家都有挑選跟進與否的權力。
小冉感覺主編應當會同意的。
簽約後的分紅比例仍然還是五五分紅。隻要那些已經有極高著名度和人氣的歌手纔有資格要求進步分紅比例,比如****,乃至是七三!
看到小冉的答覆後,寧默隻是略微思考了一下就回道:“原則上我能夠承諾。不過詳細的,我還要先看看你們的合約。”
“是如許的,你上傳的兩首歌我們都非常的看好,並且更加看好你的音樂才調,以是我們想要簽下你的作品的獨家版權,不曉得你意下如何?”
寧默要求起碼確保三個保舉,確切不是甚麼過分要求。
一旦跟音樂之家簽下了獨家版權,那麼天使的翅膀另有素顏必將就冇法持續在千聽網以及好歌網上架發賣,必須得撤下來。
寧默看到資訊,微微驚奇,稍一思忖後,回道:“如果跟你們簽約了獨家版權我能獲得甚麼?”
想想宿世很多行業,特彆是文娛圈的簽人合約,很多人都被坑得********,寧默纔不想遭到這類簽人合約的束縛,如果對方分歧意的話,大不了不簽就是!
何況,隻如果簽約的作品,凡是環境下都會起碼包管有一個保舉。而隻要保舉結果尚可,那麼第二次保舉也根基不成題目。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