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最美的自己_經營兩人關係:就像上場比賽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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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冇定見,但我也有一個端方。”老婆淡淡地說。

我奉告你,我有三個原則:

這個早晨,百口都不歡暢。先生餓得活力很不歡暢;孩子被提早趕回家不歡暢;太太感覺“你這個大男人連吃個飯也要費事我”,更不歡暢。端方不能隻由雙方來設,纔是對等的婚姻;設有端方不能不知變通,相同才氣長保通暢。端方也不能太細,多如牛毛,誰記得住呢?

公婆不是法官

偶然候一些小端方便能夠成為辯論的導火線。比如某位朋友對峙“用飯必然要百口人一起吃”,某晚他提早回家,肚子很餓,打電話給太太,說他想要用飯了。太太正帶兩個小朋友逛兒童遊樂場,三人纔剛下車,不甘心當即歸去,要他本身先吃。“電飯鍋裡有飯和湯,煮好的菜在桌上,你隻要微波一下便能夠吃了。”

1、我歡暢甚麼時候回家就回家,不準不歡暢。

在家裡連一口酒也不能喝的予健,將放工後跟老友們喝兩杯,視為人生獨一的興趣。他也跟老友流露,一看到總司令般的老婆時,隻會想到本身是否有按她的規定做事,好久好久冇法有任何豪情。

談一次愛情不順利,是運氣的題目。

明秀確切愛慶信,但又忍不住反麵他鬥。慶信本來也愛明秀,但是日複一日的折騰,使他巴望安靜的和順。八年來,他不敢說出她最想要的承諾。

統統他看不紮眼的東西,不管妻兒如何愛好,全都丟進渣滓筒。他退役時不在家,天高天子遠,妻兒還可忍耐,退役後他如同大魔頭,妻兒動不動就捱罵,忍無可忍的老婆終究訴請仳離。

走在路上看到豪宅,男人滿懷大誌壯誌地說“但願”,老婆說:“我但願不要比及下輩子。”

“曉得了嗎?以上是我的端方,你有甚麼定見?”

婚姻裡的端方

“要先發製人,第一次就不能饒他,今後他就不敢了。”慧琴說。老公和她吵架,掉頭奪門而出,她在背後冷冷地說:“好啊,你要走就走好了。不過等你返來,你的家也冇了。”

或緣於本性,或緣於職業,有些人不免會有“統統要遵循我的體例來”的心態。

2、每天早晨,隻要我想回家,你都要為我籌辦豐厚晚餐。

如果真的要做問卷調查的話,結婚3年以上,卻冇有聽過老婆潑冷水的,應當1:10不到吧!

我也看過有些女友或老婆,偷偷把老公電話簿裡頭女人的電話刪掉。也有一名太太很天賦,新婚後不久,就將先內行機裡疑似女性的名字,都改成“神經病”、“不準接”、“大花癡”、“題目女”等,讓先生搞不清楚誰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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